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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震监测预警中心招聘简章
为适应社会和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南京市人事局核准,南京市地震局所属南京市地震监测预警中心面向全国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开招聘简章如下: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学历要求具体参见各岗位和专业要求,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地震部门从事监测预报与研究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一)监测预报岗位1名(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二)监测及设备维护管理岗位1名(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以上岗位要求固体地球物理、地震地质、构造地质、地球探测信息等专业,其中监测及设备维护管理岗位需具备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NCRE三级以上。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表可通过南京市科技局网站(www.njkj.gov.cn)、南京市地震局网站(www.njseism.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后请发送至邮箱:2006liqun@sina.com。
(二)报名时间
2010年1月11日至2010年2月11日
(三)资格初审
市地震局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将电话通知邮寄以下附件材料: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0年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最后学历在校学习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及英语等级证书等复印件一份。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9号楼市地震局办公室,邮编:210008。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短缺人才,经报市人事局核准,考试采用面试的方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2010年2月下旬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
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0年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最后学历在校学习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及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经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
由市地震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地震监测预报、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办法与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时间、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在南京人事网(www.njrs.com)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及传真:025—83365821
监督电话:025—8363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