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淮海技师学院招聘聘用教师简章
- ·下一篇文章: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海门市人民医院2017年春季公开招聘公告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院卫技人员队伍结构,经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春季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编制)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至1999年3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3月至1999年3月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3月至1999年3月期间出生);
(三)2015届及以前的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春季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2.时间及地点:2017年2月21日-2017年5月31日(详见《2017年春季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点目录》附件2)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准确的《2017年春季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3可下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地点由海门市人民医院另行通知。海门市人民医院根据各报名点招聘情况,依次根据已招聘的岗位情况,对本次招聘计划作相应核减。核减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www.hmrc.gov.cn)、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haimen.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epartmentid=199&fid=8601)、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mph120.com)及时公布,并在各报名现场公告。
报名时由海门市卫计委会同海门市人民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由海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其中报考“01-13”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
1.对象:报考“14-18”岗位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海门市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对象:报考“01-13”岗位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报考“14-18”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3的,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海门市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
“01-13”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14-18”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01-13”岗位的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门市人民医院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门市人民医院报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海门市人民医院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中的2017届毕业生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在2017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中的其余人员,由海门市人民医院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3.报考医师岗位的2016、2017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报考护师岗位的聘用前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01-13”岗位的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其它
为扩大知晓面,方便考生应聘,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报考,本次赴外招聘依托有关高校的招聘会,时间、地点受高校现场招聘安排影响,如有变动,海门市人民医院将及时在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发布公告,请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八、本《公告》由海门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63409
纪律监督:0513-82217014
附件:
12017年春季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2017年春季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点目录.xls
32017年春季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海门市人民医院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