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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6-12-15 21:18:29  来源:本站整理

    中共南通市委党校2017年招聘紧缺型人才简章

         中共南通市委党校是江苏省南通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的培养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与南通市行政学院、南通市社会主义学院实行一校两院的管理体制。学校内设哲学党建、法学行政、经济管理、公共服务、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等五个教研室(所)和办公室、组织人事、总务、财务、教务、科研、培训、图书网络等行政管理和教学辅助部门。

    为适应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需要,我校面向全国招聘紧缺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均为专职教师职位,共3个职位,主要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按照事业性质管理。其中哲学党建教师1名,法学行政教师2名,公共管理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身体健康,中共党员。

    2.学历要求:⑴国家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2017届博士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⑵“985”高校国家统招全日制2017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近三年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⑶已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须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应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政治学理论、法学、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社会学专业。其中中共党史(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4.年龄要求:应届“985”高校硕士研究生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往届博士研究生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属学校紧缺及条件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宁缺毋滥。

    四、工资福利待遇

    1.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所有工资福利待遇。

    2.为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提供住房补贴人民币25万元(如夫妻双方均为学校引进人才,另一方不享受住房补贴),分5年发放到位。

    3.为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提供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4.为引进的南通市区以外且在市区没有住房的博士研究生提供不超过36个月,每月不超过2千元的租房补贴,从起薪当月计算。

    5.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以上2、3、4款待遇,录用后按双方合同约定管理。

    五、招聘程序

     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2017年2月15日;

    报名邮箱:ntdxrsc@163.com

    联系电话:0513-80226612、13962916586(徐老师)

                 0513-80226613、13861943050(施老师)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1.身份证照片;

    2.《中共南通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证件照,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4.3篇近年来的科研代表作(该科研成果须国内外正式刊物发表,具有较高影响力、专业水平和创新性,文责自负);

    5.在职应聘人员另须发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照片。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发送上述材料后,我校依据《中共南通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招聘紧缺型高层次人才简章》有关规定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截止日后的15日内公布。

    (三)资格验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本校进行资格验证。

    应届博士毕业生或“985”高校硕士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科研成果、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在职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科研成果、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资格验证通过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

    资格验证通过人数和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如资格验证通过人数不足,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

    1.面试以学术评价和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由我校和市组织、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个人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在体检、考察环节,由于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缺额的,相应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等查清后再作决定。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我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相关材料,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17届博士研究生和“985”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办结聘用手续,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并在签订意向协议30天内办结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市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八、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南通市委党校

                  2016年12月15日

    中共南通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政治面貌

     

    民族

     

    贴照片处

          

    身份证号

      

     

     

     

     

     

     

     

     

     

     

     

     

     

     

     

     

     

    性别

     

    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

    职    

     

    行  

    职  

     

    所学专业

     

    专业详细

    (毕业证为准)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毕业院校

     

    毕 业

    时 间

     

    家庭地址

     

    联 系

    电 话

     

    掌握何种外语及程度

     

    计算机掌握程度

     

    招聘对象(在对应框中打“√

    社会在职( )

    应往届毕业生 

    工作

    与学习

    简历

     

     

     

    家庭成员

    姓名

    关系

    所在单位

    职务

    回避关系

     

     

     

     

     

     

     

     

     

     

     

     

     

     

     

    本人承诺:本人符合报名条件要求,在报名表、信息卡中填报(涂)的信息真实、准确、一致。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填涂错误,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本人签名:            年          

    招聘单位审核意见

    年   月   

    (盖章)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盖章)

    组织人事部门

    审核意见

    年   月   

    (盖章)

                                                                                           

     

     

     

     

     

     

     

     

     

     

     

     

     

     

     

     

     

     

     

     

     

     

     

     

     

     

     

     

     

     

     

     

     

     

     

     

     

     

     

     

     

     

     

     

    备注:报名表中的信息项,除审核意见由工作人员填写外,其他信息项均由本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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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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