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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聘公告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设10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近1万人,2011年与江苏师范大学合作建办江苏师范大学连云港校区。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经济建设服务,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2017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四)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艺术设计专业教师岗位(岗位代码sz09)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5日-12月19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邮箱: lygsfrsc@163.com,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历+联系电话”,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两天之内回复确认。联系人:李昂,联系电话:0518-85817766。
(三)资格复审
网络报名完成后,请于2016年12月23日到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28号)玖兴楼B509人事处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4:30- 17:00。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份(附件2);2吋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各层次学历证书,以及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如涉及岗位核减,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一)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特点分为试讲和说课两种形式,岗位代码为sz01-sz04的岗位技能测试形式为试讲,岗位代码为sz05-sz12的岗位技能测试形式为说课。
试讲主要通过模拟授课对语言、板书、教态、教学方法、教学技能等方面进行考量。
说课主要对教材分析与处理、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程序、教学基本功、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量。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开考比例不足1:3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5分,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并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通知面试具体安排。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局驻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17772。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