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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生态新城实验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
为满足办学需要,经研究并报淮安生态新城社会事业局核准,淮安生态新城实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
幼儿园教学老师16名,保育员8名,厨房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报考岗位的相关要求。
3.教学老师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前教育专业或者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4.报考教学老师岗位的非学前教育专业人员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若未按期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5.保育员、厨房人员均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或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证件照2张于2016年7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淮安生态新城实验幼儿园(淮安生态新城福地路8号)报名。咨询电话:0517—89887528。
(二)资格审查
由淮安生态新城社会事业局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淮安生态新城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员工报名表》。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7月19日上午9:30—11:00,下午2:30—5:00
面试地点:淮安生态新城实验幼儿园
面试内容:评委围绕招聘岗位特点进行提问,应聘者作短暂思考后进行陈述和特长展示,时间约为10分钟。
面试结束后,对应聘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确定拟录用名单。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进行加试,确定最终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
由生态新城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能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教学老师工资标准为1650元/月,保育员工资标准为1460元/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后,教学老师工资标准为2600元/月(其中2200元按月发放;400元为绩效工资按学期考评后发放),保育员工资标准为1650元/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本简章由淮安生态新城实验幼儿园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淮安生态新城社会事业局:0517-89223965
淮安生态新城纪工委、监察室:0517-83638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