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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
建湖县是江苏省深化医改先行先试地区。为广泛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县人民医院、县第二、第三人民医院和县疾控中心4个单位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利用有关机构、大学组织的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报名由建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报名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
县卫计委组织人事科: 唐 云 0515-86212139
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曾亚梅 13921857558
县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刘韶韶 13962030278
县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王宏宽 18862059888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董广东 13851171311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④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填写《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由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招聘岗位设1:1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本科优秀毕业生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情况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方式: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本科优秀毕业生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占50%)和面试(占50%)相结合的方式。
2.考试内容:
(1)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卫生公共基础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考生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同分同进;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岗位,同分同进)。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公示。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2016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社会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和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
0515-86214466(建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0515-86225744(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