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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沭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沭阳县博物馆、沭阳县书法艺术馆、沭阳县体育运动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考生所持学历证书如为国外大学颁发的,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管理机构的学历中文认证证明。
5、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在本次招考范围。
6、现役军人、无相关岗位经历人员、沭阳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7、年龄、专业、资格、经历等条件要求见《岗位简介表》。
8、专业划分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015版本)划分为准。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的考生,将按规定将考生信息上报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本次整个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方法、时间、地点均会及时发布在花乡沭阳网站,请广大考生务必随时关注花乡沭阳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以及考察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沭阳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9∶00-11月30日17∶30(法定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沭阳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11号、12号窗口(县广电大楼一楼)。
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11月20日9∶00-11月30日17∶30;
笔试费用为100元/人。
2、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提供相关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沭阳县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沭阳县人社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9∶00—11∶30。
(5)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笔试准考证的领取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根据沭阳县人社局具体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会展策划笔试主要内容为会展策划相关专业知识、教练员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讲解员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和解说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环节中,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通过沭阳花乡网站公布。网址:《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县人社局对通过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如不能提供,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与笔试准考证相同底版彩色二寸照片一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花乡沭阳网站公告)。对不能按时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要求设计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按照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计入总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
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考生为已婚人员的,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www.shuyang.gov.cn),公示时间为7日。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人员待遇和编制手续办理,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从县委、县政府批准之日起,招聘单位应填写《沭阳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关系接转手续。聘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逾期不按要求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审批。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报县编办办理事业入编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等各种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595650(沭阳县人社局纪检组)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7-83595162(沭阳县人社局事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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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事业单位岗位简介表.xls
2.2015沭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