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仪征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制定仪征技师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透明。专业水平测试各个环节,规范运行,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坚持竞争择优。严密组织,分类实施,科学考核,客观评判,遴选人才。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确保专业水平测试的质量和公信力。
二、专业水平测试的实施
(一)测试对象
报考《岗位条件简介表(B)》仪征技师学院教师岗位,并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和报考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测试方式与内容
汽车、电气、机械、机电专业教师岗位专业水平测试分专业知识、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三个部分。
(1)专业知识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汽车、电气、机械、机电专业知识。测试时间90分钟。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汽车、电气、机械、机电专业教学能力。15分钟/人。
(3)专业技能测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专业技能(动手能力)。汽车制造专业主要测试制动器的拆检、曲轴测量、发动机电控系统故障诊断与排除;电气专业主要测试运用PLC编程(型号:三菱 FX2N-48MR),设计电路并进行安装;机械专业主要测试机械加工与机械装调;机电专业主要测试基于三菱PLC的机电一体化控制系统,机械和电气部分的安装与调试。测试时间120分钟。
测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三)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
2、测试地点:仪征技师学院(古运河路2号)。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于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仪征技师学院办公室领取《专业水平测试通知书》。
(四)计分办法
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占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的4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占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占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的30%),专业水平测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其中,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参加专业水平测试者,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三、纪律与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仪征技师学院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察局)0514—83441100;仪征技师学院纪委0514—839392178。
四、其他
仪征技师学院咨询电话:0514—89392100
本实施办法由仪征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仪征技师学院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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