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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户籍为高邮籍或居住地在高邮。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所招聘的岗位为聘用制书记员,所录用人员由本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共招聘8人,其中侦查辅助工作岗位限男性3人,其他岗位男女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方式报名。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7日-2015年5月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
高邮市人力资源市场(高邮市文游中路88号)。咨询电话:0514-84613609
4、注意事项
考生须对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业务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30%、40%、30%。
2、专业理论考试总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保密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凭有效期二代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3、业务技能考试,内容为汉字录入,方式为看录,总字数1500字,时间20分钟,以正确率计分,总分100分,正确字数不得低于1000字。考生凭有效期二代身份证准时参加汉字录入技能测试,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笔试和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照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5、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参加,届时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6、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
专业理论考试:2015年5月9日
业务技能考试:5015年5月10日
面试:2015年5月16日
(2)、考试地点: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三)体检
以笔试、业务技能考试和面试总成绩男性取前3名,其他取前5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2015年5月22日(初定)。
(四)考察
参照政法机关工作人员招录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则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本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六)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每月收入按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1.2倍执行(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各类补助。如上级检察院出台相关福利待遇规定,则按照上级检察院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