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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通市口腔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崇川区卫生医疗事业发展步伐,进一步提升我区医疗服务水平,吸引优秀人才为口腔医疗事业服务,经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市口腔医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至1997年1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月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2015年公开招聘南通市口腔医院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详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需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于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4年1月1日后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先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留学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证明》,待考试、体检、考察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南通市口腔医院根据本公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崇川区卫生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发放准考证。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崇川人力资源网(www.cchr.gov.cn)、南通市口腔医院网站(www.ntskqyy.com)公告。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由崇川区人社局和崇川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照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崇川人力资源网、南通市口腔医院网站公布。体检由崇川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崇川区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情况,在报考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崇川人力资源网、南通市口腔医院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有关聘用材料由南通市口腔医院报崇川区卫生局审核后,报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5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所有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结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513-85100260。
八、咨询解释
本公告由崇川区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512850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