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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市高淳区招聘新教师公告
为适应本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有关规定,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其中:2015年毕业生须于
1.2015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15年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2.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5年非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3.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5年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4.南京生源(户籍)2012年至2014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南京生源(户籍)2012年至2014年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6.南京生源(户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并具有二年及以上高中教学经历者(
二、招聘岗位(学科)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已参加南京市四城区和其他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新教师报名的考生,有意应聘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的,也需要到我区进行报名。
1.报名需携带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
③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二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二年及以上高中教学经历者需提供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高中教学经历证明;
④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电子照片1张(120×160像素,文件名为:身份证号.jpeg);
⑤报名者须缴报考费90元。所有证件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教教师的考生,所报学科与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相同(研究生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业学校教师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3.报名时间及地点:报考“2015年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招聘”人员请于
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面试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①笔试形式:高淳区2015年新教师招聘笔试与2015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
②开考比例: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少于该学科(专业)招聘人数3倍的,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学科(专业)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计划公告。
③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④笔试时间:
⑤打印考试证: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请所有考生于
⑥成绩查询:考生可于
2.面试
①面试人员的确定:各学科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教育局划定,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需求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高淳教育网公布。
②面试形式:面试由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按照核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素质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说课成绩、素质能力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说课占面试成绩的60%,素质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
③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在高淳教育网站另行通知。
④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高淳人事人才网(www.gcrsr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高淳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考生本次考试成绩及在校表现等考察情况,统筹分配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凡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或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一周以上无法联络的,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咨询
高淳区教育局人教科:025-57338639、57338636
五、招聘监督
高淳区教育局监察室:025-57338632
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5-57338710
本公告由高淳区教育局人教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