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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2010届毕业生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统一安排,2010年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计划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60人,其中男生54人,女生6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接收学科及专业范围
法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侦查学等。
文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等。
理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化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应用心理学。
工学: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刑事科学与技术、消防工程等。
管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等。
二、接收条件和要求
1、政治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2、文化学历: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
3、年龄条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得超过24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4、身体条件:接收对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45公斤以上。双眼裸眼远视力4.3以上。
5、职级待遇:接收对象经公安部审批入伍后,即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法》授予相应的警衔和确定相应职级,享受部队各项待遇。分配时,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且不少于2年,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接收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或曾服役的毕业生;
2、经学校批准参加省级以上各种比赛并获奖的;
3、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
4、因部队工作需要,紧缺或急需专业的毕业生。
以下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专升本、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接收程序
1、报名。从即日开始至2009年12月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投递报名材料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先在甘肃消防网上注册,并通过《接收地方大学生报名系统》生成报名信息和相关纸质材料,然后由本人携带,到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进行现场确认,外地报名对象确实不能到现场进行确认的,可以通过邮寄报名资料的方式。到现场确认时应携带装订好的报名材料,必须包括以下要件:报名系统生成的各类表格,《接收地方大学应届毕业生审查表》,《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成绩单,身份证及各类证书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等。
注意:为防控甲流,报名期间每周二、四日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为现场确认集中受理时间。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依据下达的接收计划和接收政策、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毕业院校性质、专业类别、学历学位、年龄、性别比例等方面进行合理筛选,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知识能力统一考试。
3、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由公安部政治部确定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形式,对报名并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统一的知识能力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4、面试和体检。根据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结果,我单位将通知学生本人统一进行面试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主要项目为:外科、内科、五官科、妇科及辅助检查(心电图、B超、胸透、血检、尿检等),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再进行复查。
5、体能测试和心理素质检测。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心理素质检测,体能测试内容为中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心理素质检测统一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进行检测。
6、政治审查。以上程序合格者,我总队将派专人深入学生所在高校进行档案审查,听取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学校保卫部门情况介绍,向考察对象的老师和不少于5名同学了解情况,对校外住宿生,走访居住地派出所和社区等,全面掌握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现实表现、社会交往、兴趣爱好、特长缺点以及家庭背景、身心健康等情况。
7、草签接收协议
通知拟接收对象在规定时间到总队统一草签接收协议,填写《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审批报告表》。并及时上交本人档案、三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
8、岗前培训。根据公安部入警培训通知,由总队指派专人将拟接收对象按时送至指定地点,参加公安部组织的入警培训,培训结束后回总队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和3个月的当兵锻炼。培训期间仍然实行全程淘汰。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甘肃消防热烈欢迎有志献身消防事业的大学生到消防部队建功立业。
报名网址:http://www.gsxf119.com(甘肃消防网)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4号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604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70
联系电话:0931—7692544、7692545
联系人:干部处副处长张磊、干事王晓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