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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公告
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新区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新区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以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二)进行查核。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二)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填写《镇江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三)1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资格证书等应聘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报新区组织人事部。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
(四)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应聘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现场报名时对考生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新区组织人事部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1.A类岗位考试由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律、语文、公文基础知识、时政等)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公共科目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考试由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专业科目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3.C类岗位考试由专业科目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合成办法具体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1.公共科目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新区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
2.专业知识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报新区组织人事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A类、B类、C类笔试时间:
C类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其中C07-C11岗位的入围人选,由新区社会发展局结合本人报名意愿,统一安排至招聘学校。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511-83373332。镇江新区纪工委监督电话:0511-83176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