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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农业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
连云港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连云港市畜牧兽医站是隶属于市农业委员会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对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
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名、市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三)英语等级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正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并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6月5日(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至连云港农业委员会人教处(连云港市新浦区通灌南路134号5#202室)报名。
3.联系方式:联系人郑燕联系电话0518-86090531
4.每位应聘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连云港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2张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层次学历、学位、职称、身份证(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代表性论文或著作、科研情况、荣誉、获奖证明文件等。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通过核对考生报名条件和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考试准考证,直接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或未按时领取考试准考证的,自动丧失考试资格。
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连云港农业信息网(http://www.lagri.gov.cn/)进行公布。
2、考试
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采用实验室技能操作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所占比例均为50%,满分为100分,但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市畜牧兽医站采用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所占比例均为50%,满分为100分,但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如遇同分需加试)。体检由连云港市农业委员会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5、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连云港农业信息网(http://www.lagri.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首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八、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农业委员会监察室提出,受理单位应及时处理。
市农委监察室电话:0518-86090550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