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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常熟市招聘机关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常熟市水利局、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劳动合同制)各1名,常熟美术馆、常熟市图书馆公开招聘事业占编劳动合同制职工各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以上学历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的2013应届毕业生(不含户籍挂靠在常熟高校集体户的)。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且户籍在本市的社会在职人员(毕业后未派遣的、户籍仍保留在常熟高校的外市籍生源不视为具有常熟户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8:30—下午16:00。报名地点: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新颜路113号三号楼四楼)。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以下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均需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2013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办理报名手续。
开考比例为3:1,即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的,该岗位不开考;招聘计划数2人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3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未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按岗位条件重新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20分。笔试内容范围:A.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B.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C.中国的国体与政体、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D.法律: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法。E.行政管理学、心理学。F.语文知识与写作。G.其它知识: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0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
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2.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6日,具体安排为: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发放:2013年11月14日上午8:30~下午4:30发放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新颜路113号三号楼四楼)领取。
笔试成绩在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公布,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72分。
五、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在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七、聘用
1.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分别填写《机关新进附编人员(合同制职工)录用审批表》、《常熟市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登记表》,经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716327。
九、其它
1.报考人员须对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凡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录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