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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公告
苏人社事招聘公告[2013]86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全额拨款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见附件1);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7、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2日至9月5日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
①现场报名(地点: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行政楼A301 组宣人事处);
②网络报名(yzsxzp@126.com);发送的邮件标题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的格式注明。
③邮寄报名(江苏省扬州市邗江中路98号 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 人事处 邮编:225127)。应聘信函封面注明“应聘材料”,用挂号信或邮政EMS邮寄。邮寄材料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报名时请仔细核对邮寄地址,报名后请电话联系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514-87431887。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 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无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名截止日后,学校成立公开招聘专家小组,审核材料,在十个工作日内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参加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可于9月10日上午9:00到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行政楼A301室领取准考证。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专业技能操作;③面试。
(一)笔试考试科目:综合知识考核。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内容根据《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招考细则》、《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招考细则》安排。专业技能考核总分100分。
(四)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累计成绩达到两门(笔试+专业技能)成绩总分的60%为合格。在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合格者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将在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四)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按照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并以电话方式告知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六)笔试成绩按3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面试没有竞争的岗位,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教育网、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1887 (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联系人: 程言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 0514-87431816
联系人: 刘 颖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
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