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聘实验员
- ·下一篇文章:高邮市2013年(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仪征市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
阳光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未参加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
2、具有仪征市户籍,年龄在23周岁—35周岁(1978年1月1日-199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色盲、纹身,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为1.0以上;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电脑操作熟练,法律、中文或计算机专业优先;
4、无传染病和其他慢性疾病,隐瞒者责任后果自负。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2013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仪征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真州东路103号4楼;
3、报名方式:携带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到现场报名,填写《招聘速录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三、考试录用
1、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知识面及文字表达能力;技能考核分为看打和听打测试,看打不低于100字/分钟,听打不低于120字/分钟,正确率均不得低于60%,低于60%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根据笔试、技能考核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笔试:2013年4月10日上午
技能考核:2013年4月10日下午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体检。根据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3、政审。对体检合格者确定政审对象并进行政审。
4、录用。政审合格者,由仪征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仪征市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两个月),涉及到有劳动关系的,由个人负责办理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工资不低于仪征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作满1年后,经考核优秀者,由市法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83441720,83432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