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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
因工作需要,武进区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1、职位及数量
女子特勤人员:10名。
2、条件
女性,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6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62cm以上,常武地区户籍(需在2013年2月26日前取得常武地区常住户籍),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3年2月26日—3月7日9:00—16:00。
3、报名地点:武进区城市管理局203室(延政中路)。联系电话:0519-67898615。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3年武进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驾驶员需提供驾驶证;②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③考试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考核
1、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如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不设及格线,面试入围人员成绩必须在平均成绩以上,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2、面试由区人社局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设立合格线为60分(含)。
3、综合成绩计算
如进行笔试,按笔试、面试5:5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如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退伍军人、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或汽车驾驶证的,在最终成绩的基础上各加2分(不重复加分)。
(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出现同分时,取面试高分者。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由区人社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三、聘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武编发[2011]5号)文件精神,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各类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招聘咨询
武进区人社局、城管局负责解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咨询电话:0519-67898615。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武进区人社局纪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区人社局纪委0519-86310896
六、本简章由武进区人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