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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灌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2013年灌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有关待遇
按照《灌云县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暨急需人才办法(试行)》(灌发〔2011〕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可通过“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
四、报名事项
1.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现场报名:
2.联系方式:
电话:0518-88161172
邮箱:jsgyrc@163.com
3.应聘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灌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职称、身份证等证书,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代表性论文或著作、科研情况、荣誉、获奖证明文件等(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包括各种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四、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除了在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外,在面试前还将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自动丧失面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直接参加面试。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原则上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部分岗位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面试。由县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3.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4.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5.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届毕业生必须于
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七、举报投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向灌云县委组织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
灌云县委组织部0518-88832466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8-88161172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灌云县委组织部
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