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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海门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水平,经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3年江苏省海门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
3.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师范类院校或“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江苏省海门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3年1月2日至3日(9:00—11:30,13:30—16:30)。
3.报名地点:江苏省海门中学行知楼二楼会议室(江苏省海门市海门镇育才路1号)。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准确的《江苏省海门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的考生另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报名时由海门市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由海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缴纳报名费后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海门人事人才网站(www.hmrc.gov.cn)、海门教育网(www.hmjy.com.cn)上公示。
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 :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在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上进行公告。海门市教育局负责通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不可以改报的,费用退还。改报时间:2013年1月4日(9:00—11:30,13:30—16:30),改报地点:江苏省海门中学校长办公室(2)。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考试由海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海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对象: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2.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书面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占8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时间和地点: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2013年1月12日上午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公布。
(二)技能测试
1.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和技能测试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技能测试),不足1:4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参加技能测试。
2.形式和内容:采取模拟上课形式,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
3.时间和地点: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详见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的通知。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面试
1.所有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2.时间和地点:详见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的面试通知。
3.形式: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理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在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公示。体检由海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由海门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门市教育局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生应在2013年8月31日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该专业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见习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4.研究生须在毕业后3年内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69292(海门市人社局)
0513-68066087(海门市教育局)
纪律监督:0513-82229392(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0513-82212572(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