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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招体检查出“梅毒”、自检3次正常
世间事,无奇不有。媒体报道,今年夏天,27岁的女教师李某参加四川南充教师公开招录考试,并以总成绩第三入围体检。在指定的初检、复检医院均查出“梅毒血清试验阳性”;其后,她先后找了3家三甲医院检查,结果证明未感染梅毒。然而,当地人社局否认有猫腻,并表示体检只认指定医院的复检结果。2012年9月13日,李某将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自己精神和经济损失共计100500元,同时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11月15日,受理该案的高坪区人民法院已第一次开庭。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这件事情,看似离奇,其实同类事情并不少见。某些地方,公考中成绩突出者因体检不合格不被录用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这些“倒霉蛋儿”事后再反复查体,很多人的指标都正常得不能再正常。当然,事后再正常,也没法再走进公务员的队伍当中。因为,过了这个村,已经没有这个店了。
四川南充这位女老师,究竟是不是“被梅毒”,现在还不能妄断。但是这个女孩在反复三次到三甲医院复查后,结果均未患病,至少说明当时政府指定医院的检查结果,有存在误差的可能。当然,这只是诸多可能性当中的一种。既然现在这位女老师已经把当地政府指定医院告上了法庭,那么,就说明这个女孩子已经铁了心要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一个好端端的女老师,不仅没能当上公务员,反而戴上了性病的帽子,搞得生活、事业都难以为继,若这真是一个不白之冤,除了洗清它之外,当事人还能有其他选择吗?
当事人的选择非常清楚,而被告方的选择就比较复杂。虽然有政府相关部门的明确支持,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至少是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通行的规则。除非法庭上披黑袍的法官直接判原告败诉,那么,再做一次化验是不可避免的。被告医院应该会认真对待此次复检。那么,如何认真对待?结果如何?与其他3家三甲医院结果一致呢,还是依然让这个女孩在申冤之路上继续走下去?但愿当地法院能请够级别且地位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医院来完成这个任务。若能“跨省”、“跨地”复检,估计当事女孩也不会有意见。
公考,说来是国家公务员考试,但更多的老百姓,则更愿意把它理解为最最公平的考试。但众多的“体检门”让一些群众对这个“最公平”的考试产生了怀疑和失望。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应尽快加强对公考所涉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还公考应有的公平正义环境。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