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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陵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受用人单位委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3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6、具有2年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7、扬州市区户口及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扬州市区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8月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人才中心(文昌中路548号 广陵区政府大院内)。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缴纳考试报名费用,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工作时间有关证明,上述材料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报名时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当时提供有困难的,必须在考核前提供。
②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供的规定证件及相关材料。
③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真实情况,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④考生于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0)至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
笔试为一份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政治常识、法律知识、行政管理、机关公文写作、市情区情等。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1:3比例按实录取)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60分为最低分数。
4、体检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考核由用人单位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6、聘用
考核合格者公示3天后,广陵区人社局指定有资质的劳务公司与之签订一年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一个月),由劳务公司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
三、聘后管理及待遇
合同制人员工资为1500元/月,其社会保险参照企业标准缴纳,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参加所在单位的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档案,作为劳务公司奖惩、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考试、考核情况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广陵区门户网站(www.yzglq.gov.cn)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7347224。
五、本简章由扬州市广陵区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7335532)
扬州市广陵区人社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