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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和全国检察、法院系统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2年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市党政机关和全国检察、法院系统公务员(各职位面向范围详见职位表),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法院、检察院聘任制书记员。
(二)选调条件
1、具备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等业务能手称号、或在省级以上各类业务竞赛获前三名等特别优秀的人员可放宽至37周岁(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取得公务员身份(参加公务员登记)满2年,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与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5、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计划职位表)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公告在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jcy.zhenjiang.gov.cn/)及相关媒体上发布。报名人员可登录市检察院门户网站“镇检动态”栏目下载《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填写完整后于8月3日前,发送至规定的电子邮箱 (zjgao602@yahoo.com.cn)或现场送至镇江市检察院干部处,同时一并报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名人员需在报送报名表时附带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JPG格式,100kb左右)。市检察院干部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通知其参加考试。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于8月6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资格复审与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地点在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材料复印件(市级机关报考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印章,县市区以下机关报考人员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印章)。考生还需提供证明自身能力、业绩的材料。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同时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面试和体检
笔试主要测试文字写作和法律理论、案件分析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加权计算,按个人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政审与调动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等情况的审查核实。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镇江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相关公示事项在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jcy.zhenjiang.gov.cn/)上公布。
2、本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东吴路133号,邮编:212008,电话:0511-88837633(传真)、88806932、15862998073。
联系人: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高鹏、黄洁
附件1:《2012年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计划职位表》;>>
附件2:《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