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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检务大厅工作人员2名。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须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28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形象气质较好。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5日至6月3日(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者须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考试。
3、体检与考核
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行递补。
4、公示
考核合格者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四、聘用
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1200元,正式聘用后月平均收入1800元左右,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514-88286522 88286550
联 系 人:肖莹
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