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
- ·下一篇文章:苏北人民医院2017年博士人才需求计划
宝应县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检察队伍,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驾驶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35周岁以下,持有C1照,驾龄两年以上,形象气质良好,服务技能扎实。部队退役军人优先。
(三)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驾驶证,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报考人员须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综合考察。
六、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则在同岗位考生中依次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正式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参照我院其他工作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聘用单位将根据聘用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14-88286566
联 系 人:肖莹
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