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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2-04-14 13:28:09  来源:本站整理

    靖江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省政府《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经靖江市政府批准,靖江市教育系统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0至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靖江市生源(户籍)专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2.2010至2012年毕业30周岁及以下的靖江市生源(户籍)硕士研究生,其中,报考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靖江市第一中学的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3.2010至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音乐、船舶、机电学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二)招聘岗位

    各学校招聘学科、人数和相关要求见《靖江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除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取得某一种类某学科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可报考本种类本学科及其以下种类相近学科的学校岗位。

    4.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5.报考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靖江市第一中学教师岗位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专业参照《泰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6)》执行。

    7.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8.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公开选岗、聘用等步骤实施。

    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靖江日报》、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4日—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合兴路36号,靖江市教育局内)。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各类资料,同时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使用,需同时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⑵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靖江市2012年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⑵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按学科填报,其他专业按照学校类型(指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靖江市第一中学、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分学科填报。

    ⑶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学校类型和学科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⑷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5.缴纳报名费98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毕业生凭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毕业生凭其家庭所在镇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6.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由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急需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是否核减核消岗位计划,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7.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或委托代领人于2012年5月8日(上午8:30--下午5:0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笔试的内容为: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等)占20%,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80%。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同学校类型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保留两位小数,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按3:1选足参加面试人员后,若还有硕士研究生的笔试成绩达该学科笔试平均成绩亦可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满分为100分。其中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幼教、船舶、机电专业采取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说课、专业加试各占面试成绩50%。其他专业采取说课形式。面试地点及时间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费100元/人。

    考生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综合成绩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

    (五)资格审查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市人社局、监察局、教育局等部门于7月4日-5日在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使用,需同时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上述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因体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岗位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部门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标准组织考核。

    (八)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公开选岗。

    (九)公开选岗

    公开选岗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任何人不得替代,空缺岗位不再替补。公开选岗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相同分数通过现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考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选定。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须根据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种类选择本种类及以下种类的学校岗位。选岗时间另行确定。

    (十)聘用及管理

    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聘用制,各招聘学校与聘用人员在选岗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试用合同》。试用期间在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试用期管理,按培训考核(10%)、日常工作鉴定(20%)、教育教学质量评估(30%)、专业知识笔试考查(40%)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定成绩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对综合评定成绩不合格的人员直接解除聘用关系。非师范类毕业生除通过考核外,还须在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简章由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4821562(靖江市人社局) 89118220(靖江市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9181616(靖江市监察局)

    靖江教育网网址:www.jsjjedu.com

    靖江人才网网址:www.jjr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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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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