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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51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急救等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12年,我院新建设的门诊病房科教信息综合大楼将投入使用,病床数达到1800张,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服务能力。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医疗工作需要,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优化医务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以上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0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2012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含往届生);
(二)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三)硕士以上人员英语等级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2006年及以后大学英语成绩为425分及以上)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有关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引进硕士以上人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规定标准兑现工资待遇。对于经批准引进并连续签订聘用合同10年及以上的博士生,一次性提供20万元安家补贴,并提供6万元以上科研启动基金。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起之日---2012年3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报名:发送报名表(见附件2)至邮箱lygyy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会于2天内发送回复邮件,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院人事科联系确认)
(2)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至院人事处(医院北50米金亿源宾馆417室)报名。
3、每位应聘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身份证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代表性论文或著作、科研情况、荣誉、获奖证明文件或复印件等。(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包括各种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五、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原则上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医院网站进行公布。招聘条件对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部分岗位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医院根据岗位用人实际情况需要按实际报名人数继续组织考试。
2、考试
医院将电话通知本人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考核安排。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科目为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及资料。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六级证书、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自动丧失面试资格,医院可根据报名情况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英语口语等情况。各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体检
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医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市人社局和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医院可以不保留录用资格。
八、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18-85605295
邮箱E-mail:lygyyrsc@163.com
联系人: 董老师、周老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