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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城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上调
据悉,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分别调整为12%。这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公积金账户每月又将多点钱。下面随小编来看一下具体的内容。
公积金缴存比例调为1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于统一发布了《关于调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分别调整为12%。
“之前,除了部分自收自支的单位外,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一直是按照单位和职工各10%的比例缴存,通知发布后,全部调整为12%。”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进行的,是为了进一步解决职工住房问题。
“虽然通知是近几天发布的,但是执行却是从2011年7月1日起。”该负责人说,因此,201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10%的机关事业单位,须办理去年下半年的补缴手续。
基数四千元账户月增160元
相关人士介绍,如果按照4000元的缴存基数计算,则每个月个人和单位都会多缴纳80元,两者相加,公积金账户月增160元。根据去年调整的基数,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930元,上限为10100元。
企业缴存不作强制要求
企业和个体缴存者有没有调整呢?据了解,目前我市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8%,最高为12%。而此次缴存比例提高仅仅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缴存,不作强制要求。
目前扬州房产市场仍处于高位运行,此次上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缴存公积金比例,有助于进一步解决事业单位的职工住房问题。那么对于此政策的出台,正浏览文章的您是怎么看待的呢?小编期待您参与到话题中来与大家共同交流。(来源:扬州房地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