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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调查贵州多名考生体检被拒事件
12月2日本报发表的《贵州部分公考考生体检陷入“罗生门”》一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月3日将派员赴贵州调查此事。
12月2日下午,贵州省公务员局李建刚副局长等有关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了有关情况。
他们表示,相关部门已在调查原始资料,并找参加公考体检医务人员了解情况。他们还表示,在遭遇制度与现实碰撞时,面临两难的境况。
据介绍,今年贵州参加公考的考生共有24万余名,录取比例大约为33∶1,录取率为3%左右。其中,获得参加今年贵州省省直机关体检资格的人数共有1601人,实际参加体检人数为1497人,104人未参加体检。
对于异议较多的血常规检查项目,他们介绍,在体检后,因为血常规检查出现问题的考生中,白细胞计数未达到参考值下限等单项出现问题的考生为116人,两项出现问题的为17人,一共133人,占总参检人数的8.9%。133人中,78人是因为白细胞计数不合格,55人是因为血小板出现问题。
据介绍,在复检中,因血常规检查被刷下的考生人数共有26人。
选择体检医院看重封闭性
在这次体检中,多名被刷下的考生在指定体检医院两次体检不合格,但在其他大型三甲医院体检都显示为合格,更奇特的是,这些考生在指定体检医院进行的自行体检结果也全部合格。
这引发了考生们对公考体检指定医院的质疑。他们疑惑的是,为什么不选择更好的医院体检,而要选择资质较低且体检医务人员有限的二甲医院。
对于这一疑问,贵州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调研员杨重建说,在公考体检医院的选择上,他们确实做了很多考虑,贵州省最好的医院是省人民医院和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但这两家医院都很大,人流量也很大,封闭性不好,不像指定的体检医院处于比较独立的环境中,能实现较好的封闭,“这所医院跟我们希望的条件更接近。”
他表示,在准备工作上,这所医院做了很多工作,如在公考体检前,为了检测设备,该医院用自己的设备取了血样,送到省人民医院做检测,并和本院设备做了比较,以测试设备的质量可靠性。
考试录用处处长付伟介绍,考录部门对体检程序要求非常严格,在体检前,他们还专门集中了这所医院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对每个环节都做了认真细致地交代。
他们还表示,纪检部门全程参与了对体检过程的监督,“每个项目都进行了监督。”
不过,在12月1日接待反映问题考生的过程中,李建刚副局长曾表示:“我们在程序上和制度上是有要求的,但是在程序和制度的履行过程中是不是认真执行,这是一个问题。”
“这个政策是很严酷的”
对于部分考生出现的公考体检不合格,多次自行体检均合格的情况,杨重建说,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应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非指定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他说,自行体检不可控因素太多,比如是不是体检者本人体检,有无篡改数据,这些都不好说。
然而,对这次贵州公考有这么多考生出现同类情况,该如何看待的问题,他说,那也只能严格按照公务员体检手册的规定,“我们只认定在指定医疗机构做的公务员体检结果,非指定机构不予承认”。
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干部毕昌忠则表示,体检时一些检查项目的数据在不同时间和不同环境下会有不同,比如血常规检查中白细胞计数就会受到这方面影响。“比如明天体检,晚上也许兴奋了,睡不着,体检很早,7点半就要到医院集中,很多人5点半就要起床,人肯定没休息好,白细胞可能就下来了。”
但他们全都认同,白细胞计数及一些体检数据没达到参考值,这并不代表不健康,更不代表身体有问题,“但我们只能执行体检手册上的标准”。
杨重建说,考生李伟曾经找过他:“他问我这是不是不健康,我说你是健康的,我也认为你能正常工作,但我们就是按照国家的标准执行,我相信你没病,但是你不符合国家标准,这个政策是很严酷的。”
权利救济存在缺失
李伟等部分考生对公考指定医院的体检结果产生强烈质疑后,曾要求招录部门再次安排体检,但都被拒绝。
付伟表示,根据体检手册要求,招录机关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他说,如果体检被刷下的考生因为复检不合格而要求再次体检,那再次体检不合格是不是可以要求第四次、第五次体检,一直体检到合格为止?“如果我们再次安排体检,事实上就是我们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了。”
他说,体检手册上说“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这是上级部门的规定,“我们只有执行的权力”。
按照体检手册,“体检表应由招录机关统一管理,并由招录机关通知考生体检结果”。然而,多位报考省直机关的考生在体检被刷时并未接到通知,而是在政审名单中没有找到自己名字才发现被刷下。
对此,毕昌忠说,可能以后我们在工作中要想办法,不管用什么方法都通知到考生本人。
但他表示:“我们会在体检现场告知考生,如果体检没有通过,就会递补下一个,如果你被递补了,就表明你的体检没有通过。”
不过,多名考生表示,他们在体检中并未听到这样的提示。
由于对自己的体检结果存在疑问,多名考生提请了行政复议申请,其中部分行政复议申请也被受理了,然而,他们同时发现,受理后,招录工作却并没有停止,递补的人员已经进入政审甚至开始上班。
这些考生意识到,自己的权利不可能得到维护,在这次体检中被刷下的考生孙华说:“如果成功了,这些递补的考生如何处理?所以我们在复议的时候就知道不会成功。”
对于这一问题,李副局长曾经承认,这确实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但在今天,他们表示,复检就是终审判决,行政复议确实没有意义了。“按照体检手册,公考体检结论只有两种:合格或不合格,合格的一步到位进入政审,不合格分两类,一类是可以复检的,另一类是不可以复检的,不可复检就相当于终审判决”。
毕昌忠表示,这确实算是制度的缺失,因为里面存在如何救济的问题。
但他提出了公平与效率的问题,“从内心来说我们希望保证公平,又得受程序的制约”。
付伟也说,不能因为一个或少数考生的事情耽误了整个招录程序,“这样的责任谁也承担不起。”“假设这10个考生复议过关,就是招录机关违规,我们就撞火线了。”
记者问,考生的身体到底有没有问题,如果说血常规检测的项目会受到外界环境影响,那么,有些考生到底是存在钙化灶还是结石的问题,很难受外界环境的干扰,完全可以通过体检而调查清楚,对于这种异议又该如何处理?
在被刷下的考生中,有几名考生在其他三甲医院被诊断为钙化灶可能,但在公考体检指定医院却被诊断为结石。
贵州省公务员局官员依然表示,他们只能根据复检的结果处理。
“如果医生和干部有问题,该查处就查处”
对于这些考生的遭遇,他们也都表示了同情。毕昌忠说,他也是从基层考上来,公考的公平公正给了他改变人生的机会。
他说,一个考生辛辛苦苦考到现在,笔试、面试我们把关都把好了,但到最后因为体检出了问题,把人家弄下去也于心不忍,所以他们才在体检环节中以最严格的程序做了制度保障。
但他表示:“如果我们工作中确有问题,该改就要改,如果真有医生和干部有问题,该查处就查处”。
他说贵州查过一些案例,一个乡镇的考试出问题,结果整个乡镇的领导班子全部给换了。
毕昌忠说:“是不是有作假,就像我刚刚所说的,工作人员勾结起来,如果真有这种情况,我们希望有纪委来查,如果真有这种情况,谁做谁负责。”
付伟则表示,程序出问题,我们负责。医学上的事情,请专家来做。
公务员考生体检规则须“体检”
专家建议初检和复检在不同医院进行
《宋江明求职验血记》刊发后,中国青年报记者收到了多名读者的来信、来电,反映自己或亲友在近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录过程中,在体检环节经历了类似宋江明的遭遇。如何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录体检?记者采访了行政法专家、清华大学(招生办)法学院副教授田思源。
在田思源看来,宋江明遭遇的体检结果被人为篡改的现象,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体检出现作弊,反映了公务员招录中的腐败已经从政府系统内部向外部延伸。”他认为,“这种腐败从面试等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领域,向科学性、专业性的医学判断等自由裁量权较小、甚至为零的领域延伸的苗头或倾向,值得我们警惕。”
今年8月,参加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公务员考录,并获得所报考职位笔试、面试和总成绩第一的宋江明在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以下简称“和平医院”)参加体检和复查时,遭遇“被贫血”。尽管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长治市人社局”)与和平医院在事后的自查中,均未发现体检和复查在操作程序上有任何问题,但在调取宋江明的血常规检验报告单后,医学专家却发现了一般人难以察觉的几组检验数据存在“逻辑关系错误”。
这份检验报告单的图片被转贴到医药生命科学专业论坛丁香园论坛后,也引起了许多检验师的关注。一些检验师对该检验报告单上出现的低级错误感到气愤和震惊,在为同行的行为表示惋惜的同时,也在反思检验师的职业操守。
一位网友在回复中提到,“作为一个检验工作者,我们检验的不仅仅是别人的健康,有时也在检验着我们自己的素质。可能篡改化验单不是你本意,而是因为某领导(的意思)而身不由己,但是我们要认清化验单背后活生生的人,改了化验单你是没事了,可是化验单背后的人却被你的随手一改,改变了命运,不管是好是坏,这对其他人都是不公平的。”
“所以我们要时刻管好自己的手,不要玷污了‘检验师’这个神圣的称呼。”他写道。
但一些从事临床检验工作的网友认为,在实际工作中,一线的检验师如果想作假,不会在检验报告单上留下低级错误。“仪器都有校准提示功能,简单地说我改一个白细胞,其他数据仪器就会通过电脑给我修正。”一名血液科检验师在回复中写道,“如果一线人员作假,你不会有任何证据!”
在田思源看来,体检作弊的主要责任在医院和医生,“体检是有医学标准的,如果医生篡改体检结果,性质是很恶劣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此前,长治市人社局局长陈皎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治市人社局在组织今年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时,与医院签订了责任书,明确规定体检医院对体检结果负总责。
这份签署于今年8月10日的《公务员体检责任书》第一条规定:“体检实行医院负责制”。同时,第八条还规定,“如果发生问题,今后长治市人事招录体检工作再不在贵院进行。”
和平医院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陈广斌在此前的采访中告诉记者,他在体检前的培训时强调,体检工作涉及公务员体检的政府公信力,涉及考生的切身利益和和平医院的形象,要求参加体检的医务工作者高度重视。为此,他作为院领导,和健康体检科主任都在《公务员体检责任书》上签了字。但遗憾的是,在体检中还是出现了宋江明的验血结果遭人为篡改的问题。
田思源认为,就体检者而言,体检结果对其能否成为公务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因其医学知识的欠缺,争议中举证的劣势等,导致其权利救济上的困难。
“所以,解决问题的关键应是加强对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强化对其法律责任的追究。”田思源说,“可以考虑将体检结果与医院的评价体系挂钩,例如,出现问题后将‘三甲’资质变成‘二甲’,这对医院来讲就代价惨重了。”
近日,还有多名考生向媒体反映自己也遭遇了体检疑云。对此,一些评论者开始关注公务员考录体检程序本身是否还有值得完善的地方。有人认为,公务员考生体检规则须要“体检”;还有人在评论贵州安顺考生陈彬体检疑云的文章中写道,“在回应中还提到‘白细胞数目’在一定范围内波动纯属正常,既然如此,人为设置这样的门槛合理吗?这样的体检标准依据性何在?”
身为检验师的丁香园论坛临床检验医学讨论版版主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白细胞、血小板超范围,而且仅仅超出一点,根本没有任何临床意义,稍微有点临床知识的大夫都知道。”
他表示,目前的白细胞、血小板的参考范围多是根据试剂说明书定下来的,而且多是国外的试剂,也就是说,这些参考范围多是针对外国人的。另外,制定参考范围是一个大样本量的统计学问题,参考范围采用的是所有被调查健康人群的95%的可信区间,也就是说,还有5%的健康人群不在这个范围内。
“公务员体检问题是个制度问题,血常规检查(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检查的仅仅是表象问题,并不能据此诊断任何疾病。如果出现异常需进一步检查,比如骨髓穿刺,确诊后再不被录用才能服人。我觉得贵报呼吁的重点应该是修改体检标准,修改体检制度。比如‘乙肝五项’不再作为体检项目,就是一个很成功的例子。”他说。
在田思源看来,将公务员体检的项目简化,只保留必须的部分,也是减少体检环节暗箱操作空间的重要方法,“究竟什么样体质的人适合当公务员,需要设定科学合理的健康体检标准”。
针对宋江明在和平医院进行的复查也未能及时“翻案”的情况,田思源表示,最好能将体检和复查分开在两家不同的医院进行。
“第二家医院一看是来复查的,就知道第一家医院的结果有问题,也就不敢再造次。当然,如当地没有条件而一定要在同一家医院复检,也应该换不同的医生来执行,且复查程序要比初检更为严格,纪委等相关部门也要进行监督。”田思源说。
本报北京12月2日电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