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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11-04 16:00:02  来源:本站整理

    盐城市亭湖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为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服从分配和工作分工;

    3、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

    4、能够胜任报考职位的工作,身体健康。

    二、招聘计划

    单位

    职位

    招聘

    人数

    专业学历

    年龄

    其他要求

    乡镇、街道卫生院

    临床

    医生

    6人

    临床医学类,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药剂

    1人

    药学,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亭湖区户籍

    区疾控中心

    疾病预防控制

    2人

    公共卫生或临床医学,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区妇幼保健所

    妇幼

    保健

    1人

    临床医学,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按职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亭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1118日至119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室(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亭湖新区管委会综合楼501室)

    联系电话:66691263  66691261  88172122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招聘人数。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按招聘职位分别设立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笔试时间初定2011年11月12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者须于2011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到报名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3、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末位同分者),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2比例,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先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进入面试程序(取得面试通知)后,因故出现缺额等情况时,一律不予递补。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的合计分数,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同分者,取笔试分数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察。

    笔试、面试、体检的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5、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

    1、报考者不得持伪造的证件或其它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聘用人员中被查出有假冒证书及其他虚假材料者,立即辞退。

    2、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4、本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Tags: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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