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2011年宝应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生事业人员简章
- ·下一篇文章:南京邮电大学招聘辅导员
住建部启动课题研究解决公务员住房
夹缝中的部委新“福利房”
年轻公务员租房都困难,根本承受不起买房的压力。如果不给这部分年轻人提供住房保障,他们会觉得没有希望
记者 王玉光 特约记者 郎雅琼 实习记者 于言
在寸土寸金、几无新房可售的北京市中心城区,仍有一些人有其“特殊”购房通道:虽然周边商品房单价上涨到4万元/平方米,甚至5万元/平方米,他们还能享受到5000元至6000元/平方米的“成本价”。
这些人中,既有国家部委的公务员,也包括一些央企的职员。
住建部“新7号楼”
在与记者见面之前,住建部职工、52岁的康艺琳(化名)至少已洽谈过14位意向购房者。大多数人都因为担心产权过户问题,选择在最后一刻终止交易。
康艺琳的这套待售房产,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的住建部大院内。这是一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地段。
在周边商品房价格已突破4万元/平方米的情况下,康2010年8月时交付的购房成本是5625.86元/平方米。
这套面积67平方米的一居室小户型,在住建部大院内价值约30万元。大院外,这样一套一居室的价值约275万元,翻了9倍。
2010年10月,这座在原址4层筒子楼基础上翻建而成、内部人称“新7号楼”的高层住宅完工交房。其工程学名称为“建设部大院北区改造项目”。物业是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整座大楼共分4个单元,累计户数约为324户。
中国投标网上登记的一份资料显示,建设部大院7号住宅楼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9150平方米。其中,地上27818平方米;地下3层,11332平方米。
“新7号楼”在拆迁翻建后,除安置原有职工住户外,多出的约200多套房源,或按面积标准配售给首次分房的处级公务员,或为一些业已升迁的干部提供“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的调配性房源。
康艺琳之所以能分到房,恰是因为“在当年的筒子楼里有一间面积约为30平米的职工宿舍”。
但康还透露,她有两套住建部大院的房子。另一套“和这套差不多”。
目前,康的这套“新福利房”处于出租状态,月租金为4500元。而《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新7号楼”内,用于出租的房屋不在少数。
有关“新7号楼”买卖的信息,据康自己了解,目前“还无一成功案例”。
康艺琳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服务中心”印制的售房合同。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中注明:房屋性质为“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房屋产权登记地址以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为准”。之后,在长达10页的合同条款中,找不到允许或不允许房屋转让、交易的确切说明。
住建部“新7号楼”的竣工时间是2008年,交付时间为2010年。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规定,已购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可上市交易。但康艺琳的房子究竟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回迁房,产权是央产还是私产,产权证最终能不能拿到,能不能自由交易,都让她感到一头雾水。
作为中国住房建设的具体推动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内部建房、分房 “自保”计划,始终在媒体的高度关注之下。
此前,曾有该部负责新闻宣传的官员向记者诉苦:“住建部已经10年没有分房了。在所有部委中是排在最后的。”
《财经国家周刊》曾发采访函给住建部办公厅新闻处。但至截稿时,对方仍未作任何回应。
一位在附近从事二手房交易的房产经纪人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住建部大院内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的央产房,如今大都已按照“房改售房”的相关政策流向了北京市的二手房交易市场。
据这位经纪人称:他的客户中曾有一位“高级别官员”,房改时有两套建设部大院内的房子,面积分别为53平方米和62平方米。“后来这两套房子共卖了近500万元。”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建设部大院”关键词,找到不少租房、售房信息。其他一些部委住宅小区的租售信息,在网上同样能搜索得到。
根据北京市一家大型房产中介公司发布的售房信息,记者联系到位于北京市东三环附近的一位经纪人温先生。他正在代理外交部“和谐雅园”住宅小区3号楼的一处房产租赁业务。房屋面积约为80平方米,月租金报价5500元。随后记者以“看房”身份暗访。在与李姓业主的交流中获悉,该小区建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2010年刚刚将钥匙交到外交部公务员手上,部分房源信息就流向了二手房租售市场。
对于部委新住宅小区的“租售风”,某部委一位不便具名的房管处处长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根据现行政策,一些部委机关的老房子(已购公房)可以上市交易,但新房不允许上市,也不能出租,发现后就会被收回。“去年有关部门还专门下了一个文件,凡是按经济适用房配售的都不能出租”。
这位房管处处长还表示,在理论层面,中央国家机关的保障性住房“一不能上市,二不能继承,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这和北京市的经济适用房还略有区别,后者满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但收益的70%要交给地方政府。
公务员住房“新通道”
在中国停止福利分房10余年后的今天,部委公务员是否还能享受到特殊的福利分房待遇?政策通道是什么?
实际上,机关部委在建房、分房问题上一向态度谨慎,目前大多数部委均能做到“有法可依”。
以稔熟住房政策的住建部为例。“新7号楼”的建设可以从一系列的相关政策中找到支撑。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文)中提出,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可以多渠道并存:
一是“在一定时期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可统一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按建造成本价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出售”;
二是“有建房土地或相对产权有危旧住宅小区进行改建的单位,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近期可利用本单位现有土地自建住房,按不低于同等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向本单位职工出售”。
这项政策明确了部委公务员住房的两个出口:一是由“两局”统建统分,是为“主通道”;二是利用自有用地改扩建。
住建部的“新7号楼” 的依据显然是后者。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利用自有用地改扩建,正在成为“后福利分房时代”部委公务员的“新通道”。 “在‘后福利分房时代’,部委之间的强弱差别,就在于你有没有自己的大院。”一位对部委公务员住房现状比较了解的学者说。
据了解,与住建部在自有用地上拆宿舍、建高楼做法类似,同样以“危旧房改造”、“增加容积率”、“低层变高层”方式兴建福利房的部委还包括铁道部等单位。
铁道部在海淀区的羊坊店旧房改造工程,于2009年实现了竣工入住;交通部在2000年以后,陆续对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0号院的宿舍进行了翻建。
按照相关政策,利用自有土地建房,“在报批时房源的10%要交给国管局,由国管局统一调整分配给部委公务员”;此外,在土地变性、更改规划和容积率过程中,部委还要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如果沟通不畅,则会给日后的产权证办理留下麻烦。
对于那些没有“大院”的部委,其福利房路径则通常是向地方政府积极争取新划拨土地,打政策擦边球、集资建房。
以“团购”的名义,分享城市公共住房保障资源也成为部分部委省地省力的做法。
一年多前,有内部人士发网帖爆料,称农业部团购“金隅景和园”限价房3栋楼,户型从60到95平方米不等,团购价在6400元~6700元/平方米,不及周边商品房价格的三分之一。随后,曾有消息传出农业部已暂停团购。但记者实地走访发现,3栋楼仍然属于农业部的定向团购房。
6月29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东五环外侧的“金隅景和园”。在施工现场,多位工人均表示知晓此事,并且向记者指出3栋楼所在的位置。其中一位甚至还表示:“刚才还有农业部的人来看房。他的房子在5层。”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科技部也已加入了“团购”福利房的行列。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东南部的经济适用房项目首科花园,“大部分房源都定向销售给了科技部员工”。
在这股“福利房回潮”的冲动中,央企的动机似乎更强烈一些。
有熟悉内部规则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央企属于经营性机构,可以不断产生企业利润。“这个利润怎么花?一是对外扩大投资,二是对内增加福利”。由于当前对央企红利上缴的问题还存在不同意见,现实中,难免倾向于“自肥”,提高员工住房福利即是一种主要表现。
2009年,中石油曾斥资20.6亿元团购北京市朝阳区“太阳星城”8栋住宅楼和2栋商用楼,外加2个地下停车场。
今年5月,国家审计署公告显示,在17家资源垄断型央企的财务审计结果中,发现了超发住房补贴、垫付住房集资款等诸多涉及部门住房福利的违规违纪问题。其中,三峡集团2007年曾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亿元。
一位研究央企问题的学者认为,央企超发住房福利,比部委公务员分房更加体现不公平。据他调查,早在2007年,一家央企的中层管理人员年薪就已达20万元水平。“如此高的收入,还要给他分房,显然不够合理”。
部委公务员的住房苦恼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今年初,住建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下称“国管局”)启动了“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的住房怎么解决”的相关课题研究。目前尚未有明确的研究结论披露。
一位曾在国家发改委任职的学者表示:目前部委公务员中,“科级以下的年轻公务员每月只能拿到3000元左右,租房都困难,根本承受不起买房的压力。如果不给这部分年轻人提供住房保障,他们会觉得没有希望”。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姜玲在论文中曾援引一组数据: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进行的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宅保障和需求水平调查和研究”报告显示,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无自有住房户的比例为21.1%,且主要集中在处级以下级别的公务员中。
其中,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比例占到了无房职工的73%。因为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结束福利分房和公房出售之后,新入职的公务员未能参加住房实物分配,其基本住房需求最为突出。
上述调查还显示,大多数公务员尤其是副处级以下的公务员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北京市商品房房价。2007年,由于房价高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对北京市商品住房的房价收入比甚至达到了12.74:1。(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国际上公认的房价收入比合理区间,是3:1到6:1之间。)
上述住房困难的部委公务员中,绝大多数又不符合北京市购买市属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而无法购买。根据2008年的一项调查,当年购买了北京市的经济适用房人群中,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只占0.4%。
据了解,目前机关部委中的低级别年轻公务员的住房现状是,由单位提供含有租金补贴的宿舍。这种宿舍一般是老旧的公房,内部称为周转房,入住者每月缴纳几百元租金。如果单位宿舍紧张,年轻公务员可去市场上自己租房,单位提供一部分租金补贴。
年轻公务员获取住房的另一条渠道是“升职”。“比如处长升为司长了,他原来住的房子是90平方米的,现在要调整为120平方米的;那90平方米的就可以调配给继任者。”靠这种模式解决住房问题,“诀窍”只有一个:“慢慢排队”。
熟悉部委住房现状的学者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据其观察,自1998年房改叫停福利分房以来,实际上各个部委零散的福利分房、建房活动仍在进行。但分房的对象仅限于“核心公务员团队”,部委附属的事业单位“基本没戏”。国土资源部某下属事业单位一位处长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
不过,因为有明确的政策制约,如今部委分房“肯定不像房改之前那么确定”。“能否分到房,取决于部门的强势或弱势,还有领导敢不敢承担政策风险。”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