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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招聘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通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区代建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待遇:
1、总工程师(1名)。年龄55周岁以下(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民建或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在本专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和管理经验;年薪一般不低于15万元。工作环境特殊,男性优先。
2、规划工程师(1名)。年龄55周岁以下(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城市规划或建筑学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在规划设计院或房地产开发公司2年以上项目规划设计与技术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规划设计与工程技术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业绩;能够主持控规以上层面的规划设计项目,熟练使用相关绘图软件;年薪一般不低于10万元。工作环境特殊,男性优先。
3、结构工程师(1名)。年龄55周岁以下(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结构工程或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专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有土建施工管理经验,能够熟练审查施工图纸;年薪一般不低于10万元。工作环境特殊,男性优先。
4、工程造价师(1名)。年龄55周岁以下(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程造价或工程经济类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造价师及以上职称,在本专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精通本专业知识,熟悉工程图纸,掌握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政策规定;年薪一般不低于10万元。
5、建筑类工程师(2名)。年龄55周岁以下(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民建、土木工程或建筑类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本专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建筑工程管理经验;年薪一般不低于10万元。工作环境特殊,男性优先。
6、房地产管理人员(1名)。年龄55周岁以下(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房地产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在本专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策划、销售与经营的工作经验。年薪一般不低于10万元。工作环境特殊,男性优先。
7、文秘类(1名)。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文、文秘或计算机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工资待遇参照通州区相关国有企业标准。工作环境特殊,男性优先。
8、财务(1名)。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财会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本专业1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财务基础知识及财经法规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够从事企业或房地产会计工作,熟练操作会计软件;工资待遇参照通州区相关国有企业标准。
9、驾驶员(1名)。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C1证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连续从事驾驶工作5年以上,熟悉机动车维护保养知识;退伍军人优先;工资待遇参照通州区相关国有企业标准。
上述招聘人员执行通州区企业人员五险一金政策。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2日-6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
2.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朝阳路21号(区动迁办三楼综合科)。
3.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携带: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个人简历2份;③填写《报名登记表》;④提供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原则上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确因工作急需,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与区人社部门共同商定是否开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于6月30日到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朝阳路21号(区动迁办三楼综合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考察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7月6日,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按30%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一次性递补。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与区人社部门协商确定面试人选,但笔试成绩须60分以上。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按照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会同区组织、人社、纪检、动迁等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对面试对象进行实际工作业绩考察(同时进行政审),并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打分。实际工作业绩考察以百分制计算,按照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面试、考察分3:3:4的比例计算。末位出现同分,取考察高分者(面试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2.驾驶员不参加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直接进入考察,按笔试、考察分7:3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聘用
1.体检。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聘用。根据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特别是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因体检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试组织和纪律监督
考试工作由区人社部门会同区代建中心、动迁办统一组织,并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肃人事考试纪律,一旦发现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行为,坚决查纠。
本简章由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通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6029159
纪律监督:0513-86514165(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