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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新闻信息中心公开招聘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1、招聘单位:区新闻信息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招聘人数:4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新闻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文秘、新闻、编辑等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参考目录附后),并取得相应学位(在县以上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可不受专业、学位限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现场签署《亭湖区公开招聘区新闻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填写《亭湖区公开招聘区新闻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正面彩照2张;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在县以上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需提供新闻单位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在县以上报刊上发表的相关新闻作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盐城市希望大道59号,亭湖区行政中心1004房间)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相应的招聘人数。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新闻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0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者须于1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报名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于2010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进行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初定在12月23日,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专业加试
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专业加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加试时间初步安排在12月24日。
5、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专业加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6、体检、考核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有同分者,取专业加试得分高的人员;如总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均有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
进入面试程序后,因故出现缺额时,原排名顺序不变,一律不予递补。
笔试、面试、体检的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7、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回避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9881004,66691004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5-89881120,66601120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