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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
为加强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科研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促进水利科研事业可持续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1年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备岗位要求的科研能力;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机构毕业的研究生,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教育)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英语六级合格或六级成绩达425分(含)以上;
7、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
8、具备《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要求的职位资格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3号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综合楼1022室。(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应聘人员可直接至报名地点报名或将报名材料邮寄至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劳动教育处,并在信封注明应聘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填报《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本报名表发至dhli@nhri.cn或zqzong@nhri.cn(不得改变版本格式)。自荐材料须标注应聘职位代码及应聘专业。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
1、个人自荐材料(含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外语口语能力证明材料、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担任的社会职务及政治面貌、个人特长、科研实践、发表论文情况以及毕业论文研究方向或毕业论文大纲等相关材料以及联系方式);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具备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名单将于2010年12月中旬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的公告栏中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恕不另行通知,自荐材料不返还。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及面试均在同一天进行,先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按职位分类分考场进行面试。
(二)笔试内容
1、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水利水运水电专业基础知识、南京水科院院情、计算机知识、公文管理知识)(共30%);
2、英语能力知识(20%);
3、中文综合能力知识(15%);
4、专业理论知识(35%),按应聘职位(专业)选择答题。
(三)面试
由面试考评小组听取应聘者个人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情况等),并用提问的方式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工作技能和英语口语水平等进行考核。
(四)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2010年12月中旬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告栏中公布,同时电话告知应聘者考试有关事项和要求。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有关事项,同时电话通知本人。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录取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择优聘用。
录取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不能按期报到人员,《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自动解除。
录取人员属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录用或调配等事业进编手续。
录取人员属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初次就业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录用留学回国人员的规定办理事业进编手续。
录取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七、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5828165
联系人: 李登华 宗志强
单位地址: 南京市广州路223号 邮编: 210029
单位网址: http://www.nhri.cn
E-mail : dhli@nhri.cn或zqzong@nhri.cn
八、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25-85828160
联系人: 刘兆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