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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大学生村官不再享受公考加分
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取消加分
8月底,重庆、福建、内蒙古等省份公务员秋季考试报名陆续开始。引人注目的是,其考试公告或政策解读明确规定,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享受笔试加分等优惠政策。
据了解,此项政策的依据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今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政策在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引起强烈反响,取消加分在一些大学生“村官”论坛中成为热门话题。
有大学生“村官”写信向陕西省有关部门反映,政府为何出尔反尔,缺乏公信力。对此,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负责人日前就大学生“村官”中考录选调生和乡镇公务员工作答记者问时解释说:“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他认为,取消加分,改为定向考录,对大学生“村官”来说是非常有利的政策。一是过去的加分政策已经很泛滥了,你加我加等于大家都没加。二是让大学生“村官”参加社会上的选调生和公务员考录,明显不占优势。陕西省去年公务员考试录取比例为30∶1,今年上半年为30∶1,而实行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录取比例达到了7.4∶1,这次采取的组织推荐办法,录取比例则达到了3∶1,明显对大学生“村官”更有利。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31日在回复网友的意见中详细陈述了这一政策出台的经过:陕西省2008、2009年共选聘50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间,扎根基层,在工作中发挥才干,创造价值,为当地的经济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近年来中央调整了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设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并且在中央机关招考公务员和全国性的专项招考实行特设职位,定向招录,不予加分。据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针对陕西省招考公务员加分情况,进行了广泛调查,征求意见,研究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招考公务员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规定和公务员招录工作改革的要求,以及社会舆情强烈质疑加分政策的实际情况,向省委、省政府上报《提请审定印发调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倾斜政策的请示》,实行特设职位,定向招录,不再加分。两办(即陕西省委办公厅和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编者注)于4月2日下发《关于调整全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相关政策的通知》,从2010年起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实行加分;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中设置一定比例的招录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符合有关服务规定的“大学生村官”、“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含“三支一扶”计划)”、“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四类人员。
今年9月,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度全省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等人员中考试录用选调生和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370名。其中,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考录选调生120名、乡镇公务员150名。
除陕西外,内蒙古、四川、河南等省份日前开始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8月27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2010年内蒙古党政群机关公务员招考简章》,明确规定该次考录计划的10%~15%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四川省面向大学生“村官”等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要求各地在确定招录计划时,拿出本市(州)今年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15%用于此次定向考录。
值得注意的是,河南省在今年8月发布的公务员招考简章中没有明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加分,而去年的公务员招考简章中对此却有明确的加分事项。
也有一些省份仍然在实行加分政策。湖南、湖北等省份在2010年考录公务员公告中明文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获加分,辽宁省今年考录公务员公告中对此项无明文规定,但据《辽宁晚报》(鞍山版)报道,今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时,“纳入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
《山西省行政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除规定报考乡镇专门用于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4个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不再加分外,明确规定这4个项目的考生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有的地方仍在加分,有的地方取消加分,接受记者采访的青年大多对定向考录持肯定态度。
河南省卫辉市某县的大学生“村官”田欢欢认为,对于大学生“村官”来说,加分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补偿,将有利于鼓励青年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取消加分后,如果能开设相应的定向招录岗位,使大学生“村官”考公务员不需要同社会上的考生直接竞争,这很好,也是大势所趋。“这样,其他考生不会感到不公平,我们也不会有压力。”田欢欢说。
“总共才200分,再加10分就无敌了。”已经参加3次公务员考试的南昌大学毕业生张颖对取消加分举双手赞成。他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我不提倡大面积的加分,这会导致大学生服务基层功利化,名为服务,实为加分。通过定向岗位的方法还是比较好的,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无序加分、权钱交易的情况。”
“定向考录应该说给了大学生‘村官’一个很大的机会,对其他考生来说也公平一些”,曾经在山东省济宁市某县工作的大学生“村官”陈东(化名)说。陈东现在已经考上了公务员,对于基层工作经历加分改“特招”,他表示支持。“现在公务员考试有的职位招考比例是一比一千多,一比两千多,其实如果限制只让村官报考的话,10%的定向岗位,竞争不会这么激烈”。
但他担心特设岗位对专业的限制问题。“比如这个岗位要求是公共管理专业,那其他专业的村官怎么办呢?”因此陈东认为,对于岗位的设定在操作层面还需要更多细化。
吴山是江西省临川市某县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他说,“各个省的规定不同,像江西之前大学生‘村官’考公务员也没有加分,就是有定向的乡镇岗位,其实定向的岗位更好,尤其是乡镇的职位大多数没有限制专业,对村官来说多一些机会。”吴山表示,他之前在一些论坛上看到关于“村官”加分的讨论,“好像有的地方可以加10分,就很不公平了,如果笔试加十分的话,面试很难赶上,这样就有很多人抱怨。”
“他们把最美好的青春献给了最贫瘠的地区,我赞成给他们加分,只是分值不能太高,5到10分都是可以接受的。”去年考上广东省佛山市工商管理局的易云娟告诉记者,他们那年考公务员就有不少加分的,身边有不少同学表示不满。“定向岗位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这样既平复了应届毕业生的不满,也安抚了基层工作者。”易云娟说。
加分对考录的影响有多大
“昨晚到四川人事考试网浏览了一会儿,看到内江市关于2009年下半年的公务员考试加分的名单。”网友“雨农”在他的博客中写道,“隆昌的乡镇公务员招聘的是29人,考试的人上千,而这上千人中,有110人左右享受政策性加分,加分还是折合后直接加分的。……那么其他的考生只有陪考的命了。”
那么,公务员考试加分对招录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呢?
中国青年报记者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2010年上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笔试成绩册》,对表格中“区直部门(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不大于1比5的比例)”一栏的考生情况进行了统计:在公示的1217名排名靠前的考生中,有519人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加分,比例达到了42.64%%。在编号为“107001”的职位上(自治区商务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分会办公室阿拉伯语翻译),入围公示的9名考生全部获得了10分的加分。
“如果那个岗位只招一个人,别的考生可以不用考了。”当得知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公务员考试加分最高达20分时,已经考上国家公务员的王宇(化名)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公务员考试是很难的,笔试分数本来就很难拉开差距,如果加20分,即使面试分数很高也很难补回来。一旦所报岗位有人加这么高的分,别的考生就没有机会了。”
今年1月,在四川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已经结束,成绩尚未公布之时,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
该文件规定,对“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至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予以加分。加分标准是: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
根据文件表述,报考县(市、区)和乡镇党政机关公务员的考生,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这一规定引来其他考生的不满,被指“无上限加分”。“无上限加分是对考试权威和公平竞争的挑战。无上限的加分,势必影响到考试的权威和公平。”一名网友在人民网强国社区发帖感叹道。
同时,由于此种加分采取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有网友认为,“加4分相当于笔试成绩加11.4分,加7分相当于笔试成绩加20分,加10分相当于笔试成绩加28.5分”,“公务员考试的笔试成绩一般相差不大。如果‘村官’在折合后加分,会有绝对的竞争优势。‘村官’的队伍十分庞大,公招的人数相对较少,社会考生和应届毕业生将很难与‘村官’竞争”。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一位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招考公告是去年年底发的,4号文件是在今年年初发的,社会反响很大。尤其对于那些不是“一村一大”、但是也是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考生来说,他们觉得很不公平。
据该李姓工作人员介绍,去年下半年四川省省级机关没有招考,因此由各市(州)自行发布招考公告。最后,公务员管理处本着有利于稳定和有序工作的原则,根据公告和4号文件,由市(州)自行负责处理。据她了解,基本上各市(州)都是按照原来的公告来执行的,因为公告已经在网上先公布了,更具有公信度,“无上限加分”没有成为现实。
除加分分值可能引发争议外,一些省份规定的加分计算方式也较为复杂。大部分省份采取直接在笔试成绩上加上规定的固定分值的方法,但由于公务员考试的笔试成绩是由几个科目按一定比例折合算出的,因此“折合前”加分和“折合后”加分的两种算法会使分值差距拉大许多。
例如湖南省规定,2008年经省里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级以上机关的,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的,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7分。
湖南省公务员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是: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此种算法,总成绩加5分就相当于卷面成绩多考10分,总成绩加7分相当于卷面成绩多考14分。
安徽省则采取了折合前加分的方法,规定对于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2.5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2分”。
也有按百分比加分的,比如福建省规定,“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镇)机关或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其笔试总成绩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海南省规定,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按本人笔试综合成绩的5%%给予加分。
“不明白加分的计算规则,这会让考生对接下来的每一环操作备感担忧。”有网友如是评价。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