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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吴江市教育局所属小学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吴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0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2006届—2010届吴江生源或吴江户口(迁入吴江时间截止2010年6月30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小教、中教师范类毕业生,其中体育岗位面向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招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3.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本招聘简章的对象和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2.报名者提供的材料
应聘者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二张。
(二)报名时间:2010年8月5日(9:30—16:00)。(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三)报名地点:吴江市松陵高级中学(松陵镇流虹路757号)。
(四)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向每位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者收取笔试费、面试费各100元。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或农村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吴江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在报名登记时,应当场填写《吴江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交登记处工作人员。初审合格的,可当场领取《准考证》。
2.小学教育(信息技术方向、自然方向)、小教双语和高师专科的初等教育、语数初等教育、初等语数英、综合文科、语文、政治、历史、地理、教育学(心理学)及四年制本科的汉语言文学、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可应聘语文岗位。
3.小学教育(信息技术方向、自然方向)、小教双语和高师专科的初等教育、语数初等教育、初等语数英、综合理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四年制本科的数学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可应聘数学岗位。
4.英语、小教双语(须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和高师专科的初等英语、初等语数英(须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及四年制本科的英语师范类毕业生可应聘英语岗位。
5.体育、小学教育(体育方向)、四年制本科的体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可应聘体育岗位。
6.美术、艺术和四年制本科的美术师范类毕业生可应聘美术岗位。
7.音乐、艺术和四年制本科的音乐师范类毕业生可应聘音乐岗位。
8.小学教育(信息技术方向)、高师专科的计算机、教育技术和四年制本科的计算机、教育技术师范类毕业生可应聘计算机岗位。
9.幼教及具有幼教基本常识,并有钢琴、弹唱、舞蹈、美术四项基本功的非幼教专业小教师资(含三年制专科)可应聘幼教岗位。
10.特教及符合应聘幼教岗位条件的小教师资(含三年制专科)可应聘特教岗位。
四、考试
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规,教师上岗的基本常识和必备技能;报考幼教岗位的另加试幼教教育学、心理学和基本常识。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
根据各科招聘岗位人数依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如有小数向上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设60分合格分数线。
五、招聘录用
(一)录取办法。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各科应聘者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1:1确定拟录取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根据拟录取人员在面试前填写的择校志愿(每位应聘者可填报四所学校),依照拟录取者考试总成绩排序,以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确定拟录取学校。
(二)体检。依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组织拟录取的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三)其他。体检合格的拟录取名单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组织人事栏目公示七天无投诉,应聘者可办理录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首聘学校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因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并查实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参加事业养老保险,实行一年试用期。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自行另谋职业。
应聘幼教岗位的考生,一经录用,不得转聘小学教师岗位;中学师资应聘小学教师岗位,一经录用,不得转聘中学教师岗位。跨学科、跨学段应聘并录用的考生应在试用期一年内获得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否则不得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五年内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证明如有弄虚作假或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笔试成绩公布后查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但面试人数不再递补;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此类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吴江教育系统相关招聘。
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2010年吴江市教育局招聘小学教师职数职位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应试考生和社会的监督,特设监督电话:63981980。
七、本简章由吴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3981983。
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江市教育局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