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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镇江市润州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17人)
小学:(11人)
语文(镇江实验学校1人)数学(宝塔路小学1人)
英语(七里甸中心小学1人)信息(官塘中心小学1人)
体育(镇江实验学校1人,宝塔路小学1人)
美术(桃园中心小学1人,官塘中心小学1人)
科学(中山西路小学1人,限物理专业)
音乐(镇江实验学校1人,朱方路小学1人)
中学(初中、职业学校):(6人)
生物(镇江实验学校1人)
电子(镇江市信息中等专业学校1人)
机械(镇江市信息中等专业学校1人)
体育(镇江实验学校1人,镇江实验学校魅力分校1人)
网络综合布线1人(镇江市信息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招聘办法另定)
二、招聘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
1.2009届、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目前在润州区中小学代课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限报小学教师岗位)。
3.户籍在润州区的2009届、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限报小学教师岗位)
4.2009届、2010届全日制高等院校非师范类的本科(不含民办二级学院)及以上毕业生。(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在职在编教师报名条件
1.获得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县(区)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或地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且学历达到本科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身体状况良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者可以报名。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在编教师经审核合格后可以直接录用
(1)特级教师男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2)地市级名校长男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年龄45周岁以下。
注:(1)以上应聘者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且专业对口。
(2)在润州区中小学工作至今的2002届—2004届全日制师范类学校专科毕业生在选择岗位时可以适当放宽专业对口要求(英语岗位除外)。
(3)录用的在职在编教师,其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及人事工资关系等由本人负责转移,从录取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转移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4)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可连续参加三个阶段的考核。
三、招聘办法
(一)公开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到润州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需提交个人相关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各级各类获奖证书,所有证书必须出示原件,同时提供1份复印件)并交纳报名考核费。交费标准为:第一阶段100元、进入第二阶段再交50元、进入第三阶段再交50元。
(二)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另外,艺术类和电子、机械类需加试专业技能):
第一阶段是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考核(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长90分钟。内容包括:一是教育基础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教育学、心理学的常规知识、教育政策法规及其它综合知识等);二是学科专业知识。考核结束后,按各专业招聘岗位数与进入下阶段考核人数为1:8(镇江市信息中等专业学校按1:5)的比例,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阶段考核人选。
第二阶段是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考核结束后,按各专业招聘岗位数与进入下阶段考核人数为1:5(镇江市信息中等专业学校为1:3)的比例,依据成绩(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阶段考核人选。
第三阶段是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以上课形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教师课堂教学的基本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备课、把握教材的能力,并根据上课内容回答问题。
(四)专业技能加试(40分)
1.艺术类专业:
(1)音乐专业:加试声乐(清唱),钢琴演奏,自选器乐,其中声乐10分,钢琴演奏10分,自选器乐20分,除钢琴和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自备。
(2)美术专业:加试美术字,命题创作,其中美术字20分,命题创作20分。加试所需用品自备。
2.电子、机械类专业:加试动手操作能力。
(五)分值计算
1.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考核满分70分;面试满分30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其中上课占90分,回答问题占10分)。
2.总成绩=三个阶段考核的得分之和+专业技能加试成绩。
(六)择优录用
按各对应学科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用考生必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合格后方可录用为润州区中小学教师。如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但未按时报到的应聘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凡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即日起——8月13日(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9:00—12:0015:00-18:00)
2.地点:镇江市润州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镇江市电力路30号)
咨询电话:0511-85589112或0511—85589113
3.具体考试日程安排在润州教育网公布,敬请关注。
本次招聘考核工作解释权属润州区教育局。
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润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润州区教育局
二○一○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