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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镇江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补充市直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今年四月份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职位空缺情况,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名。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表。
2、年龄:博士研究生一般在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本科生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招聘职位另有年龄要求的,按职位要求执行。
3、本科生限镇江市生源。
4、报名者须如实申报本人情况,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名方法和程序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为各招聘单位人事科(详细地址附后)。
2、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后,填写《镇江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考试
招聘职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请于6月22日—23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招考单位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将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zjsrsj.gov.cn)和镇江市卫生局(wsj.zhenjiang.gov.cn)网站公布。笔试后,根据各招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能满足1:3比例的,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者凭本人身份证到招考单位人事科领取参加面试通知。面试采用综合考核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得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方法计算。
招聘职位要求为硕士以上研究生的,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的办法。专业测试的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最低合格线,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得录用。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专业测试成绩当天通知考生。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各招聘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体检标准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确定;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进行。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该职位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核合格后,经市卫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8912898(市卫生局监察室),0511-8440337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咨询电话:0511—88912868(市卫生局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