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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国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扬州市国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风控法务部副经理简章
扬州市国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于2022年11月21日揭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60亿元,主营业务包括:金融业投资、类金融业投资、基金投资及管理、产业投资、资本市场中介服务等。
根据集团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法务及合规管理等工作,保障集团高质量发展,按照相关规定,现就集团相关工作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集团风控法务部副经理1名。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有违法犯罪记录、违纪处分记录,或有个人征信不良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法学、法律等相关专业;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
(3)具有5年及以上审判机构或民商事方向律师事务所独立法务工作经验,或具有5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中层干部工作经验,对诉讼与追偿等法律业务有较丰富的实操经验;
(4)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宪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等法学知识和法规及司法解释;
熟悉国家经济、金融会计政策和相关监管要求;
能熟练地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法律纠纷;
能够独立开展集团公司的法务合规管理工作,具有不良资产处理经验与成功案例,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能力;
(5)具有法律职业从业资格证书。
同时具备CPA、ACCA、CFA、FRM执业资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法院、律所、政府平台公司、知名金融企业法务8年及以上丰富工作经验者,或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三、招聘具体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人才信息收集、资格审查及面谈初步遴选、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及面谈初步遴选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日19:00一2024年8月15日18:00。
2、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参与报名者需将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工作经历或任职证明等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箱为:
yzgjjt_hr@126.com;
或自行登录前程无忧、智联招聘网站点击集团招聘简章按要求报名,原则上不接受邮寄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报名结束后,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及以上)的正常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
3、资格审查及面谈初步遴选:
(1)资格审查及面谈初步遴选组织:
资格审查及面谈初步遴选工作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
资格审查及面谈初步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谈初步遴选环节。
(2)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专业分类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面谈初步遴选:
面谈初步遴选根据集团相关制度及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落实。
(4)面试人员名单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及面谈初步遴选通过的方可参加后续面试,未通过者取消其面试资格,但资格审查及面谈初步遴选相关情况不折算分值,不计入成绩。
(二)考试考察与体检安排
1、面试: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由高到低按1:1比例进入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如报考人员的成绩较差,经集团党委研究后可以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
2、体检及考察:
体检项目及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要求。
考察内容及录用标准根据集团制度规定及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决定。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是否递补由集团研究决定。
如决定递补,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三)公示与录用
1、公示:
对于体检、考察没有问题的,作为拟录用人员在集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公示当日的次日算起共五个工作日。
2、录用:
根据考察和公示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履行审批手续后按规定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被录用人员主动放弃的,由集团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如决定递补,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对于录用人员集团有权决定用工形式和用工单位,具体依据招聘岗位及录用人员等情况确定。
对录用人员依法实行试用期制度,如录用人员有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解除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相应合同。
录用人员的薪酬福利根据集团相关制度执行,税前应发薪酬一般为20-25万元/年/人(薪酬分配方式以基本薪酬为基础、绩效薪酬为辅助,其中绩效薪酬与总额管理、考核结果挂钩)。
四、纪律与监督
集团公开招聘人员,将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举报电话:
集团纪检工作部:
0514-80783960;
联系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五、其他
本简章由集团负责解释,遇有招聘工作特殊情况,根据集团相关制度及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由集团党委研究决定。
报考人员应对申请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集团有权在招聘任何环节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集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情况、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等因素,调整、减少、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
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按照招聘的流程集团对每进入下一个环节的报考人员将会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通知,未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者不再通知。
报考人员因故主动放弃或集团根据报考信息无法联系报考人员的,视作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如需了解关于本人的考试相关成绩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所有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除外)恕不退还。
报考联系人:
郑女士;
联系方式:
0514-80783926;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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