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仪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0名,特制定本简章如下:(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和分配。(五)符合《仪征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六)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智敏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其他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年满18周岁的公民,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女性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4、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公安机关民警和辅警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不得报考该民警、辅警同一部门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1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2)报名地点:仪征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新解放东路999号)。(1)《2023年仪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3)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5)退役军人证明(复员证或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7)其他专业技能方面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如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户籍、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11月20日及以前具备。(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成功。考试分为A类和B类,具体岗位考试类型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1.A类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主要考核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民道德、公共基础理论、行政职业能力等。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符合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在总成绩计算中,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2.B类考试进行体测和面试。体测内容:详见《仪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考核项目及标准》(附件3),体测为达标式,按照《仪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考核项目及标准》执行,成绩达标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参加体测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自动放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3.考生应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服从招考单位的管理规定。根据入围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岗位条件中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仪征公安微警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后,由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聘用人员需服从安排。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均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正式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仪征市公安局同岗位原有警务辅助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标准)、考核工资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手机通讯不畅、信息填写错误无法联系、不按要求回复、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邮件、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工作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如实提供报名资料,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445061。联系人:金警官,联系电话:0514-8344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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