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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1-07-06 16:51:49  来源:本站整理

    仪征市公安局公开招录95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仪征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9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1年仪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社保、医保缴满5年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体要求根据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六)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部门、招考岗位条件查询《2021年仪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二、招录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遵照执行防疫动态最新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7月14日(周六、周日不予报名)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 17:00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地填写《2021年仪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携带2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仪征市公安局原出入境大厅(仪征市大庆北路89号)报名。
     
     
    2、组织开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即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514-83445057。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主要考核法律法规、政治、公民道德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
     
     
    (四)体检
     
     
     
    符合上述面试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政审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考察工作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标准依据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
     
     
    政治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和考生监督。
     
     
    因体检或政治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标准)、加班工资;并依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445059。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中“以上、以下”都含本项。
     
     
    本简章由仪征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顾警官 0514-83445057
     
     
    仪征市公安局
    2021年7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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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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