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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务派遣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高邮户籍;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性纪律性;
(四)身体健康;
(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录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报考岗位要求及工资待遇
见《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1楼7号窗口(高邮市海潮东路108-1号金融大厦东辅楼,行政服务中心对面),联系电话:0514-84682309。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下载);⑤相关资质证书、高校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⑥个人征信报告;⑦“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
报名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报名资格、聘用资格等。
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报名费100元。
2、资格审查
报名者年龄、学历等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高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报名期间,高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职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二)考试
考试主要为面试,由高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会同拟派遣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参加面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高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以递补。
考生的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有聘用人员放弃、离职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高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条件简介表.doc
高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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