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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聘用制保教人员简章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抓好幼儿园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市区有关公开招聘聘用教工规定,根据扬州科教集团运营园所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7名、保育员7名、食堂帮工1名。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教师岗位
1、热爱教育事业,爱学习勤思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貌端庄,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和区级及以上名师称号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后勤岗位
1、保育员
(1)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爱心、细心和耐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持有保育员证者优先录用。
2、食堂帮工
(1)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干净严谨,人品正直,性格随和,对工作认真负责。
(3)有幼儿园食堂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7月28日。
报名方式:可以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
网上报名:招聘简章将在扬州市人才网、智联招聘、集团官网同时发布。线上简历投递邮箱:49660486@qq.com。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根据投递岗位要求携带下述报名材料至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路88号翼立方教育发展中心11楼会议室进行登记。联系人:郭老师、桑老师,联系电话:0514-82809811。
教师岗位: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各类职称、获奖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简历、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后勤岗位: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等。
(二)考核项目及要求
1、教师岗位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40%、综合素质考核占3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考生应按照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专业知识、基本功水平等,考核以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3)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和基本素养,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要求选手自选课题、自定年龄段、自备教具执教一节教学活动。应聘者需提供教案6份。执教时间不超过8分钟。综合素质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
2、 后勤岗位
综合素质考核: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回答问题。
(三)体检
用人单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得分加权计算最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人员至指定医院按照幼教从业人员健康标准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科教集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所有录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一个月。
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本简章由扬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扬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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