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连云港市灌南县202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下一篇文章:2023年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3月高邮市教育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23年3月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详见附件1)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现就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5月4日至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5月6日(上午9:00—11:30)
地点:高邮市教育体育局北楼二楼教师发展中心报告厅(高邮市中山路356号)
注意:请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前预约资格复审时间。
二、资格复审材料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1.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2021年及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迄今仍未落实工作,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等),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其他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等)。
4.其他材料
(1)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单位关于工作经历(教学岗位)的证明等材料。
(2)符合“具有教师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教师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的人员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材料。
(5)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2023年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报考江苏省高邮中等专业学校01-03岗位的考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三、资格复审流程
1.提前复印各类证书以便资格复审时审核。
2.根据资格复审号(附件1查看)领取报名信息表及审核单,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自查。
3.到指定资格复审处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4.资格复审通过,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收取面试费用100元整(自备现金)。
四、特别提醒:
【1】原则上必须本人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3年5月6日上午11: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请考生妥善保管;【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6】预计面试于5月下旬进行,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企事业单位招录(http://gaoyou.yangzhou.gov.cn/gaoyou/qysydwzl/list.shtml)上发布的信息。考生变更网上报名所留手机号码请及时与高邮市教育体育局联系(0514-85080992)。
附件1:2023年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名单.xlsx
高邮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26日
更多扬州地区事业单位(含教师)招聘资讯请关注下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