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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人员简章
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于1978年6月,是行使生态环境技术监督职能的公益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要从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质量考核,为支撑环境管理的环境监测机构。中心先后荣获“江苏省级文明单位”、江苏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示范单位”、江苏省档案一级工作单位(三星),江苏省环保系统服务群众先进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应急监测表现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和表彰。中心现拥有一批高层次、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博士1人,硕士研究生25人,本科及以上73人;研究员正高2人,高级工程师24人,中级职称35人。拥有仪器设备四百多台(套),包括在线单颗粒气溶胶质谱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联用仪、在线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等大型仪器,目前具备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等各种环境要素193大项397小项指标监测能力。
岗位简介表
职务代码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专业要求 |
学历 |
招聘人数 |
备注 |
01 |
实验室分析员 |
从事实验室分析和现场采样工作 |
物理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专业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 |
2 |
具有较强责任心,能吃苦,该岗位需要经常加班,能够野外、高空及应急事故现场作业,具有实验室分析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事业心强,吃苦耐劳,主动服务意识好,有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理想信念;
4、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22日后出生)
5、符合《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与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2年9月1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扬州市文昌中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5楼)。
联系人: 周呈亚 电话:0514-80988263/80988047
3、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学信网网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现场填写《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及岗位要求,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一律参照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中的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工作岗位。
5、资格初审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相关情况在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hrss.yangzhou.gov.cn/yzjycyfww/jiuye_index.shtml)公布。
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需求,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未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面试及资格复审
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运用水平、语言组织表达能力、仪表形象等。参加面试人员应提供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如不形成竞争的岗位,设合格分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7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及笔试通知书上规定的笔试当天报到(集中)时间(以下简称“报到时间”)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下同),并配合检测体温。
“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笔试报到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五、笔试
面试结束后,组织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合格线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来计
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由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hrss.yangzhou.gov.cn/yzjycyfww/jiuye_index.s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入职手续。
八、薪资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按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保险及公积金。参照扬州市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人员收入待遇:具体薪酬将结合个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岗位,本科学历6万—8万/年,研究生学历8万—10万/年;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假期。
九、政策咨询
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负责政策咨询工作。咨询电话:0514-80988263,0514-80988047。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并由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党建和作风管理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514—80988048。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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