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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0-04-01 14:30:44  来源:本站整理

    2010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精神,我市教育系统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报名人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事业在编人员:
    1、2010届生源地为常熟籍的师范毕业生或已婚迁至本市户籍的师范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2、2008届、2009届生源地为常熟籍的师范毕业生或已婚迁至本市户籍的师范毕业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3、2008届、2009届、2010届生源地为常熟籍的体育、心理学专业本科非师范毕业生。
    4、报考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及以上中学教师岗位者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近的2008届、2009届、2010届苏州市(含各市、区)户籍毕业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凡参加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且期满考核合格的生源地为常熟籍师范毕业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10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聘用回避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考类别

    报名日期

    报名时间

    领证地点

    中学(研究生岗位)

    47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常熟市教师进修学校

    (学前街23号)

    中学(本科岗位)、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

    48—9

    咨询电话:0512-52774095、52708380

    时间与地点:

    2、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毕业生分别按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各学科进行报名,每名毕业生限报一个岗位,其中中学师资可报中学或小学岗位,小学师资可报小学或幼儿园岗位,报考普通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学研究生及以上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报名人数未达到2人时,该岗位不开考。对于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2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2: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增加同学科本科岗位招聘计划数。岗位不开考的常熟籍考生可以转报中学(本科)其它岗位,非常熟籍考生由常熟市教育局考试部门通知办理退费手续。
    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果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①2010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有关荣誉证书。婚迁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
    ②2008届、2009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婚迁对象须持结婚证。
    3、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凭学校或社区证明可免缴考试费、面试费。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总分120分,其中公共知识20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公共知识分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学科专业知识分中学(研究生岗位)、中学(本科岗位)、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各学科教师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按报考的中学(研究生岗位)、中学(本科岗位)、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各学科分类进行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1、准考证发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收据领取《准考证》。
    具体领证时间、地点见附表:

    报考类别

    领证日期

    领证时间

    领证地点

    中学(研究生、本科岗位)、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

    414

    8:30-16:00

    常熟市教师进修学校

    (学前街23号)

    2、 笔试时间:

    报考类别

    笔试日期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中学(研究生、本科岗位)、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

    417

    上午8:30-11:00

    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4月18日在常熟教育信息网(http://www.jscsedu.com)、常熟人才市场网(http://www.csrcsc.com)公布。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学科需求数的1: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说课。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劳技、计算机、幼教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及技能考核。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领取《笔试成绩单》,进入面试的领取《面试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具体领证时间、地点见附表:

    报考类别

    领证日期

    领证时间

    领证地点

    中学(研究生、本科岗位)、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

    421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常熟市教师进修学校

    (学前街23号)

    中学(研究生、本科岗位)各学科招聘由教育局组织集中面试;小学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劳技、计算机及特殊教育招聘岗位由教育局组织集中面试;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和幼教招聘岗位由教育局分二批次分考点组织面试,第一批次未通过的,可以参加第二批次的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可根据学校需求信息和面试安排,凭《面试证》自愿选择考点参加面试。
    具体面试安排,见《面试证》和面试安排表。

    报考类别

    面试日期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及幼儿园教师

    423—24

    见《面试证》和面试安排表

    中学教师(研究生、本科岗位)

    429

    小学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劳技、计算机及特殊教育教师

    429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本考点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报选招聘学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2、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颁布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实行一次性体检。
    3、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岗位空缺学科的考生进行一次性补录(参加人员必须是该学科已取得面试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补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七、聘用
    1、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教育信息网、常熟人才市场网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师范类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及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并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转正定级和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但在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转正定级,但继续实行人事代理,待第二年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办理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二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不再续聘,自谋职业。
    八、纪律
    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220096、0512—52707135。
    九、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熟市教育局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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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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