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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1-06-11 14:38:47  来源:本站整理

    邗江区新盛街道公开招聘党建专员简章

     为适应加强和创新区域化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打造专业化的党务工作者,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专员4名,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年以上党龄,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强,吃苦耐劳,有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理想信念;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7日至2003年6月16日出生),有专职党务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四)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户籍要求:须为邗江区户籍(邗上派出所、新盛派出所、新盛派出所、汊河派出所、瓜洲派出所、蒋王派出所、杨庙派出所、槐泗派出所、方巷派出所、公道派出所、杨寿派出所、竹西派出所、西湖派出所、江阳派出所、念泗桥派出所、四季园派出所),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

    (六)有一定文字功底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者优先考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一)曾报考新盛街道公开招聘各类工作人员考试,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通过并放弃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曾受过党内或行政处分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六)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九)不符合回避原则的;

    (十)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党建专员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6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大厅,联系人:常雯,联系电话:0514—87947312。

    3、报名程序:

    (1)、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员证(或本人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及其他有效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从事专职党务工作经历的证明。

    (3)、填写《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公开招聘党建专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简章发布地址:邗江人才市场网(www.hjrc.cn)、新盛街道办事处网站(www.hj.gov.cn/xsjd)。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新盛街道办事处网站(www.hj.gov.cn/xsjd)上公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党务知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新盛街道党工委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新盛街道党工委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经新盛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本简章相关招录规定履行体检、考察与公示、聘用等程序。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经新盛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招录人员分配方案。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邗江区新盛街道工作,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新盛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新盛街道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新盛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6月11日

    新盛街道公开招聘党建专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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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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