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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公安局公安新媒体运维人员招聘简章
因公安工作需要,扬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公安新媒体运维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公安新媒体运维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在扬州市区有固定住所。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二)岗位条件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传媒、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广告设计或动画影视专业毕业,对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充满兴趣并能熟练使用,掌握基本的PS图片编辑、H5制作和短视频剪辑技能。
2、志愿从事公安宣传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保密意识强。
3、关心时政,对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有敏锐观察力及思考能力,策划意识强,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文案编辑能力。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新媒体运维经验1年以上及汽车驾照者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应聘报名表》,通过发送互联网电子邮件的方式,投递个人简历和联系方式,接收邮箱地址为:454413529@qq.com。
3、资格审查:报名完成后,将由扬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以参加面试考核,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将专门电话通知,面试考核将统一组织、集中进行,具体安排视报名情况确定。
(二)考核面试
1、方式:采取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
2、地点:扬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润扬中路98号,润扬中路与同泰路十字路口向西50米)。
联系人:李警官,联系号码:87031292。
3、需携带的材料:
①近期拍摄的1寸彩色免冠相片(证件照)1张;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④其他需证明身份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有关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录用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按照警务辅助人员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
扬州市公安局政治部通过前期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设置试用期。
五、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试用期期满工资标准为4000元/月左右,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不含加班费、考核奖、差旅补贴,享受扬州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
扬州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