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盐城市盐都区广播电视台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
- ·下一篇文章:2018年中国建设银行江苏分行校园招聘公告(含扬州)
扬州市事业单位七八级职员管理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着《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江苏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扬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扬州市事业单位七级、八级职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相继出台,我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七级、八级职员)的选拔任用机制越来越健全,管理也越来越规范。但由于新出台的政策规定面广量大、头绪繁多,往往会出现部分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人事负责人政策掌握不准确、管理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作为我市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着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审核备案的职能,有必要将我市事业单位七级、八级职员(相当于正科职、副科职)聘任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和梳理,以便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规范、更加高效。
1.程序问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配备,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或者批准的领导职数和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因此,市直各部门(单位)在作出提任事业单位七级八级职员前,需到市委组织部督查处进行职位预审,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聘任方案和《扬州市事业单位七级、八级职员聘任岗位核准单》,分别报市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岗位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在集体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后,再填写《扬州市事业单位七级、八级职员聘任审核备案表》,分别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履行审核备案程序,进行岗位聘用。
2.任职条件和资格问题。一是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二是提任八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三是管理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四是从专技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担任七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应现聘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或者在专技八、九、十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应现聘在专技七级以上岗位,或者在专技八、九、十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解聘问题。事业单位七级、八级职员有以下情形或问题的,应当解聘。一是年度考核评价等次为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者任期考核评价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下的;二是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职一年以上的,或虽未达到一年但对单位工作有严重影响的;三是因个人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1年以上的;四是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有证据证明严重违纪违法的;五是单位因机构改革、合并、转制等原因,需要重新选聘人员的。(来源:扬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