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医院人才队伍结构,保持医院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医院学科建设和临床工作发展的需要,根据仪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引进的意见》(仪政办发〔2017〕33号)文件精神,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岗位及名额
1、仪征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科1名、眼科1名、心内科1名、肾内科1名、感染性疾病科1名;
2、仪征市中医院:普外科1名、骨伤科1名。
二、引进人才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所引进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无医德医风方面的不良记录,近五年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引进人才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领军人才或骨干人才相关标准:
1、领军人才:正高职称,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医术精湛,能熟练解决较为复杂疑难的医疗技术问题,能创建或带领相关专科发展,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7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2、骨干人才:具有医学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技术能力突出,临床工作能力强,得到同行公认,能够填补我市诊疗技术空白或在专科发展中能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2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人才程序
(一)申报及资格初审
1.申报时间:2017年8月22日—11月20日。
2.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有意申报者可通过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yizheng.gov.cn/)、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wjw.yizheng.gov.cn)网站下载并填写《仪征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发电子档至360165470@qq.com。联系人:朱玉柱;联系电话:0514—80860885。
3.资格初审:通过初核的申报者,接相关医院通知后,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相应资格证、荣誉证书和重要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申报者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引进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报者本人承担。
(二)综合评审
市卫生计生委组建以卫生领域专家学者为主体的综合评审组,采取审阅资料、面试考察、集中评议等方式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医德、医能综合评审。
(三)审定公示
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研究提出拟引进人选、拟资助金额等人才引进方案,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体检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对拟引进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用人单位和人才签订协议,并牵头负责办理落户等相关手续。
四、激励政策
(一)人才奖励。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引进后能全职在我市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根据评选认定结果,分别给予60-100万元、30-50万元的资助(分三年发放)。引进后,第二年度开始纳入本土人才管理。
(二)配偶安置。引进人才其配偶属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但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可予以协调安排到市内医院对口岗位;属非卫生技术人员,根据其个人情况,可予以协调相关单位。
(三)子女就学。引进人才的子女未成年的,可按照我市生源入学入托。
本公告由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4—80860885
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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